标题: | 关于建设博山镇下庄村至池上镇下小峰村连接公路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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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18728E/2021-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7-13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
孙兆杰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博山镇下庄村至池上镇下小峰村连接公路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为做好博山镇下庄村至池上镇下小峰村连接公路的用地手续办理,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国土空间规划调整问题。道路用地由相关镇政府上报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待符合规划后方可办理用地手续。
二、立项问题。由相关单位办理好立项手续。
三、土地手续办理。以上工作完成后由区自然资源局办理申请建设用地指标、征地及供地等手续。
四、新建道路采掘石灰石资源问题。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修建道路涉及采挖石灰石资源的,项目施工单位要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砂石采挖施工设计,设计方案报区自然资源局,施工产生的砂石只能用于本工程项目范围建设,不得用于该项目外的工程建设,不得外运、销售。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