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成果听证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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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004218728E/2026-557619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16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及《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6〕29号)《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淄自然规划字〔2026〕10号)安排部署,我局依据博山区近年来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兼顾历史价格延续性,对博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了调整,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博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成果更科学合理,依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修正版)第三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等规定,我局拟举行博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成果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听证地点
听证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要求:
1.博山区辖区内与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有相关利害关系的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代表;
2.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代表;
3.博山区辖区内与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相关的专家学者、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在2026年4月25日下午5点前向淄博市博山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根据听证事项和申请情况,由淄博市博山区自然资源局选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三)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准时到场,在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有权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五)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地点:淄博市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于文和
联系电话:2758819
电子邮箱:tongzhengban@126.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25日下午5:00
报名表可通过现场提交或扫描后发送邮箱,应如实提供本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
(六)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博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成果听证会报名表
淄博市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6日
博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成果
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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