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公告【2025】博山区001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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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18728E/2025-552112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5-29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
盛玉洪、范伟购买王德利坐落于博山区秋谷路7号楼1单元4层401户房屋并于2002年11月办理公有住房产权登记,房屋所有权证:淄博市房权证博山区字第05-002632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博国用(1998)字第04533号,权利人为王德利。由于历史原因查询不到土地登记档案,现申请不动产遗留问题公告。
希与不动产权利相关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我单位将依法为盛玉洪、范伟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