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不动产转移公告【2025】博山区000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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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18728E/2025-551111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3-26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
2003年7月张敦生/商福春购买坐落于:博山区西冶街小区12号楼1单元2层东户,住宅一处,房权证号:05-0031713号,房产建筑面积为:50.67平方米,用途:住宅。
2013年11月张敦生将房屋转让给张荣德并办理房产继承手续,证号为05-1039405号。建筑面积:50.67平方米,用途:住宅。
2013年12月张荣德将房屋转让给徐辰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证号为05-1040060号。建筑面积:50.67平方米,用途:住宅。未办理该房屋土地证。
依据【淄国土资字(2016)199号文】中规定,现徐辰向我单位提出多次转移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希与其房产权力相关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我单位将依法为徐辰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