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不动产转移公告【2023】博山区023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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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004218728E/2023-539126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9-26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
2002年1月杜英玲、许廷志购买博山区石炭坞五村16号楼1单元4层东户,房产一套,证号:05-0018369号,房产建筑面积为:70.72平方米,用途:住宅。
2013年4月杜英玲、许廷志将房屋转让给王文忠、黄爱兰,并办理过户手续,证号:05-1035633号,房产建筑面积为:70.72平方米,用途:住宅。
依据【淄国土资字(2016)199号文】中规定,现王文忠、黄爱兰向我单位提出多次转移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希与其房产权力相关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我单位将依法为王文忠、黄爱兰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申请
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