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转移公告【2023】博山区014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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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18728E/2023-535586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05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
2001年12月,刘式信,张秀欣取得坐落于博山区石炭坞一村73号楼4单元2层西户住房一处,证号为05-0018013号。房产建筑面积为:84.78平方米,用途:住宅。
2015年12月,刘文云继承该房屋,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证号为05-1053206号。房产建筑面积为:84.78平方米,用途:住宅
依据【淄国土资字(2016)199号文】中规定,现刘文云向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多次转移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希与其房产权力相关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我单位将依法为刘文云,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 年 6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