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转移公告【2023】博山区014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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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18728E/2023-535568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02 15:18:47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
2002年6月平立宝/张成美购买房屋一处,坐落于博山区石炭坞五村26号楼6单元6层东户,证号:05-0021572号,房产建筑面积为:59.87平方米,用途:住宅。
2013年7月平立宝/张成美将房屋转让给了李玉霞,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证号为05-1037533号。建筑面积: 59.87平方米,用途:住宅。
依据【淄国土资字(2016)199号文】中规定,现李玉霞向我单位提出多次转移申请,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希与其房产权力相关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我单位将依法为李玉霞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