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泉因保管不善,将鲁(2019)淄博博山区不动产权第000200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同泉
2026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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