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不动产转移公告【2026】博山区002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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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004218728E/2026-558602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6-04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
2004年11月,张兆福/韦鸾良取得坐落于博山区新博路南一巷29号楼东一单元一层东户住房一处,证号为05-0042989号。房产建筑面积为:48.49 平方米,用途:住宅。
2011年5月,张兆福/韦鸾良将房屋过户给季慧平,并办理过户手续,证号为05-1022801号。房产建筑面积为:48.49 平方米,用途:住宅。
2026年5月,季慧平死亡并于2026年5月在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公证书号为(2026)鲁淄博博山证民字第410号,房屋由季翔继承。
依据【淄国土资字(2016)199号文】中规定,现季翔向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多次转移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希与其房产权力相关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我单位将依法为季翔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