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永生因保管不善,将05-1030771,淄国用(2012)第B0174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永生
2026年4月14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