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钊因保管不善,将鲁(2022)淄博博山区不动产权第002539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金钊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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