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不动产转移公告【2025】博山区0062号 | ||
|---|---|---|---|
| 索引号: | 11370300004218728E/2025-555350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2-04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
2003年06月王立刚/张倩倩购买坐落于:博山区西寨小区12号楼2单元6层东户,住宅一处,房权证号:05-0030758号,房产建筑面积为:103.21平方米,用途:住宅。
2013年10月王立刚/张倩倩将房屋转让给商光明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证号为05-1039259号。建筑面积:103.21平方米,用途:住宅。
依据【淄国土资字(2016)199号文】中规定,现商光明向我单位提出多次转移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希与其房产权力相关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我单位将依法为商光明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