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兆丰、常玉凤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05-0002358号 土地证:淄房改国用(2002)第BD01546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兆丰、常玉凤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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