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荣、孙兆霞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证:05-002741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新荣、孙兆霞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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