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不动产转移公告【2025】博山区004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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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004218728E/2025-554481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0-16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
2002年11月,陆青/徐伟光取得坐落于博山区北岭街16号楼4单元2层西户住房一处,证号为05-0027441号。房产建筑面积为:60.48平方米,用途:住宅。
2014年11月,陆青/徐伟光将房屋过户给高成娥,并办理过户手续,证号为05-1046496号。房产建筑面积为:60.48平方米,用途:住宅。
依据【淄国土资字(2016)199号文】中规定,现高成娥向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多次转移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希与其房产权力相关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我单位将依法为高成娥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