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2018年土地违法典型案例(2)
索引号: 11370300004218728E/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7-04 发布机构: 博山区国土资源分局

2018年土地违法典型案例(2)

发布日期: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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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土地执法巡查中发现博山区池上镇中郝峪村村民委员会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执法人员对国土资源违法线索进行登记后,对违法占地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拍摄了现场照片,并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淄国土停字[2018]第6830号)和《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淄国土改字[2018]第6830号),同时抄告了博山区池上镇人民政府。我局于2018年6月6日依法对其立案处理,于2018年6月25日对其下达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淄国土罚字[2018]第6830号),责令博山区池上镇中郝峪村村民委员会退还非法占用的1020平方米土地,并处罚款贰万零肆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