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索引号: 11370300004218728E/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2-18 发布机构: 淄博市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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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部门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检查依据

1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对土地复垦活动的检查

对土地复垦活动的检查

涉及土地复垦活动的矿山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矿山企业抽查比例为30%,每年抽查1次

区级自然资源部门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7月修正)第四十四条。

2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

矿业权人年度开采信息公示情况

矿山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可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开展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全区范围内矿山总数的5%,每年抽查1次

区级自然资源部门

1.《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办法》第四条。
3.《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第五条。

3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矿山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矿山企业抽查比例为30%,每年抽查1次

区级自然资源部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二十二条。

4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监督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

矿山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矿山企业抽查比例为30%,每年抽查1次

区级自然资源部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第二十七条。

5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监督检查

1.单位业务手册建立情况。
2.资质单位技术成果和资质图章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3.资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者其他技术人员参加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立业务培训情况。开展业务到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资质备案情况

博山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活动的资质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全区范围内全部资质单位的5%,每年抽查1次

区级自然资源部门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6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对林木种子质量的行政检查

1.林木种苗质量情况。
2.开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3.林木种子来源情况。

全区范围内的苗木生产经营单位和苗木使用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全区范围内抽取1-2个造林地每年抽查1次

区级级自然资源部门

《种子法》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