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完成首笔不动产“带押过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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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18728E/2023-538477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8-3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
博山区完成首笔不动产“带押过户”
近日,范先生、丁女士与翟女士在博山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顺利完成不动产“带押过户”,这是博山区完成的首笔不动产“带押过户”。
原来,翟女士有一处房屋抵押在银行且贷款尚未结清,现翟女士将该房屋卖给范先生和丁女士,范先生和丁女士也需向该银行贷款才能付足房款。工作人员了解其需求后,根据《民法典》关于抵押物转让相关规定,主动告知其“带押过户”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通过借新贷、过户后还旧贷,实现“带押过户”。贷款银行出具同意不动产带有抵押转移的书面材料,由买卖双方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办结后买方及时与银行办理抵押权登记,卖方贷款结清后及时办理旧抵押权注销登记。最后,范先生、丁女士顺利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
“带押过户”突破以往“先还贷后卖房”模式存在交易成本高、时间长、流程繁琐复杂等问题,实现了房屋转移登记、抵押权登记一站式办理,卖方不用提前还贷就可以办理过户,既节省交易时间,又降低交易难度和交易成本,维护了群众不动产交易中的合理诉求。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加强与银行金融机构合作,积极做好“带押过户”的政策宣传,优化业务流程,为群众提供安全快捷的“带押过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