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老旧小区物业全覆盖的建议的答复
博山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46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3-04-2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博综执法字202344                  签发人:周健

 

 

对区十届人大次会议

46号建议的答复

 

李霄鹏、岳海燕等十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老旧小区物业全覆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建议内容我局非常重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并在工作中积极落实。

近年来,为了提高小区居住品质,使老旧小区也能够享受物业管理服务带来的便利和舒适。我区以满足老旧小区业主的需求为目标,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化解了物管、自管中的诸多矛盾。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推动小区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

一、我区目前老旧小区存在的现状。

目前我区存在着十几年或者是几十年历史的老旧小区,这些老旧小区多年久失修,建筑物的状况不容乐观,当初老旧小区的设计和规划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居民的实际需求,特别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区内原有的基础设施和配套逐渐暴露出了问题,比如房屋质量差、不通天然气、绿化面积小、车位不充足等。这些先天问题不仅影响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而且在有限的空间格局里无法进行大范围的整改,增加了开展物业管理的难度。基于老旧小区大多存在基础设施和配套方面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从进驻开始就需要投入一大笔费用,用于改善水电气、消防设施、车位规划、安保和绿化等问题,再加上安保人员和保洁人员的工资支出,让经济实力较差的物业管理公司望而怯步。

二、我区实现老旧小区物业全覆盖落实情况。

    一是督导各街道镇办依据物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履约情况的监督和规范。对未建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街道物业办指导小区建立业主委员会,然后通过业主委员会来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交涉,为后续的物业工作开展打好基础。二是针对小区封闭性较强和硬件设施较为完善的小区,在区域内试点推行专业的物业管理模式,并且通过小区内的广告费和停车管理费等收入来维持部分物业管理的开销,最大程度减少居民的费用支出,以便获得更多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认可度;针对经济条件一般、小区封闭性较差和硬件设施落后的小区,由街道物业办牵头,帮助物业管理公司先收取较低的管理费,以维护好居民的基本生活环境。三是针对暂时无法纳入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将其纳入到政府城市管理的工作范畴中,通过城市的治安巡逻和清洁卫生来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聘用下岗职工、低保户和志愿者加入到小区服务队伍中,一方面解决了生活困难居民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可有效提高小区内的安保措施。四是加强宣传力度。在推行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过程中,坚持“宣传引导和积极改造”双手齐抓的原则。既让居民看到引入物业管理后带来的改善效果,又注重推行改造工作的方式方法,避免矛盾的激化。在引入物业管理前,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致广大业主的一封信》、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等方式让更多的居民了解到老旧小区改造的现实性和必要性,对于不理解和持有反对意见的居民,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居民家中,切实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细心讲解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收费标准,尽可能取得居民对这项惠民工程的认同感,真正兼顾到城镇化建设的“面子”和“里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党建引领作用,积极发挥社区、物业和业主三方协同治理作用,提高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和基层治理能力,打牢长效管理基础。通过形式多样的载体,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考评,引进优质物业公司,并把物业全覆盖工作与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深入结合起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为物业公司入驻提供条件,切实推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根据博政办字【2017】173号文件《关于全面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镇(街道)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411日   

 

 

联系单位: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张大伟

联系电话:4915209

 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优化老旧小区物业全覆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