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部分主次干道交区市政园林和行政执法局管理的建议的办理答复
博山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 36 号
建议人: 张学军
主办单位: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18-05-1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张学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部分主次干道交区市政园林和行政执法局 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你们的建议,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 系统工作,在当前尚未形成完善的执法结构模式的情况下,全国 各地的城管工作都在探索试点中。同时,理顺管理体制、匡定管 理职责、推进综合执法及执法重心下移等要求也是中央的既定方 针,我区也从未停止过在这方面的改革试点,从 2014 年区政府 《关于加强城镇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意见》,要求成立城镇管理行 政执法大队,到当前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执法重心下 移工作基本落实。因此,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山区综 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博政办发﹝2017﹞10 号)和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博政字﹝2018﹞4号), 明确了我局的管理范围、明确了执法中队派驻镇、街道开展综合 执法工作的要求;同时,经我局党组研究,在 2018 年 4 月 8 日 下文,明确了派驻各镇、街道执法中队的工作人员,至此,除相 关科室外,人员全部落实到中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局工 作任务基本落实,日常工作将以镇、街道管理为主。在下一步工 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镇、街道的协调、协助及配合,加大 联合执法和管理工作力度。另外,根据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相关 要求,建议镇、街道及时建立综合执法平台,整合执法力量,协 调、统筹执法管理工作,尽快实现和理顺执法重心下移工作的落 实,建立全方位、全覆盖执法模式,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真正 做到有法可依、有权可执,全面改善镇、街道的综合面貌。


2018 年 5 月 18 日

关于将部分主次干道交区市政园林和行政执法局管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