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2021年一季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表(综合行政执法局)
索引号: 11370304F490900698/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14 发布机构: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一季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表(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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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表(1-3月份)
          填报单位: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序号 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进展情况 完成进度(%)
79 系统科学抓城市承载力提升 建设智慧停车指挥中心,对城区部分道路泊位进行智能停车改造。 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配合山东理工大学设计院制定《博山区智慧停车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全力保障项目施工规划安全有序开展。2.执法局召集相关部门召开智慧停车工作协调推进会,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对施工路段和范围进行论证和准备,为智慧停车智能化施工做好准备工作。3.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对沿河东路、沿河西路停车泊位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 20
85 精益求精抓精细化管理 巩固完善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区镇村三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力争年内实现镇村面貌大提升。 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妇联、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交警大队、区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1.各责任部门和镇办分别制定细化方案,压实责任。2.通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及区主要领导密集督导调度,迅速掀起行动热潮。3.与两办督查室联合,针对路域、裸土、农村、扬尘等重点领域问题整改情况,销号管理,定期通报。4.出台裸土补植、道路硬化等专项奖补政策,调动整治行动积极性。5、抓住春季时机,各镇办全面开展“清坡绿坡”行动。  
86 实施城乡亮化工程。 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区房产事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87 精益求精抓精细化管理 维修改造3座危桥。 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 永济桥完成整改,神头南桥完成绿化带拆除,汽车四队桥正商议施工方案。 70
88 城区主次道路深度保洁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 博山区39条主次干道全部按照深度保洁作业标准进行冲洗保洁。目前我区已有24条主次干道通过省级考核验收。今年3月1日起,城区主次干道全面实施深度保洁作业,夜间人工抱管和组团式机械冲洗,深度保洁率已达85% 。 80
89 50%镇街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巩固山头街道、池上镇示范片区成果,建设石马镇、城东街道示范片区,各镇建设示范村(社区),建设收集站点、加大入户宣传力度,切实开展工作。 20
93 新建50处公园、游园,提升改造12处城区公园广场。 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所有游园均已开工建设,改建游园进行苗木补植提升改造。新建游园进行场地平整外运垃圾;请专业设计公司现场测量,完善12处公园广场提升改造方案。完成修缮改造项目的摸底汇总和概算投资,资金申请报告已报区政府保密室。 20
95 精准发力抓生态环境改善 水环境治理方面,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资源节约利用,完成孝妇河干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工程,强化污水处理厂管理,确保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安排专人驻厂指导,督促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按时抄送水表,进一步加强水厂日常管理。 长期坚持
96 土壤和固废治理方面,建立土壤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实施白杨河电厂污泥发电技改工程,实现污泥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
目前白杨河电厂污泥发电技改工程已立项完成,下一步准备走程序。 20

附件1.2021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4.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