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博山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71126)整改报告、整改销号验收说明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4F490900698/2026-556702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28 发布机构: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博山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71126)整改报告、整改销号验收说明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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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示内容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馈。

联系电话:0533-4130687

公示时间:2026128日至202623

 

 

 

博山区关于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D3ZB202408071126)整改报告

 

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71126)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博山区内所有的垃圾箱和垃圾房内的垃圾均未有进行分类,要求进行分类。

二、整改措施

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转运,实现资源化利用。

三、整改成效

各镇(街道)、社区、物业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倡导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转运,实现资源化利用。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6127日          

 

 

 

博山区关于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71126)整改销号验收说明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71126),反映“山区内所有的垃圾箱和垃圾房内的垃圾均未有进行分类,要求进行分类。

收悉该问题后,博山区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博山区生活垃圾桶均按照分类要求设置,积极做好垃圾分类、文明投放等倡导宣传工作。目前,还存在源头分类不彻底情况。

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转运,实现资源化利用。 

各镇(街道)、社区、物业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倡导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转运,实现资源化利用。

目前,该工作已经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了验收。

现场验收时,各镇(街道)垃圾桶均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设置垃圾桶验收通过。

特此说明。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61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