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726186)整改报告、整改销号验收说明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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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F490900698/2026-556702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1-28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对公示内容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馈。
联系电话:0533-4130687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3日
博山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726186)整改报告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726186)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废旧电池回收箱不完善,导致市民随意电池,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整改。
二、整改措施
1.责成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有害垃圾收集设施加强管理,对有害垃圾收集设施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加强对群众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引导。
2.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督导,建立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整改成效
小区设置有害垃圾回收设施,引导群众规范废旧电池投放。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7日
博山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726186)整改销号验收说明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726186),反映“废旧电池回收箱不完善,导致市民随意电池,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整改。”
收悉该问题后,博山区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博山区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对交办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近年来,博山区各镇、街道、村(社区)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设置有害垃圾(废旧电池)暂存点,依托小区设置收集亭、环保屋,增设有害垃圾暂存点,在收集点等显著位置标明有害垃圾投放点位置,方便居民投放。经调度核查,个别暂存点因管理不到位,投放容器存在缺失情况。”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有害垃圾收集设施加强管理,对有害垃圾收集设施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加强对群众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引导;加强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督导,建立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小区设置有害垃圾回收设施,引导群众规范废旧电池投放。
目前,该工作已经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了验收。
现场验收时,有害垃圾暂存点规范有效,验收通过。
特此说明。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