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博山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725113)整改报告、整改销号验收说明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4F490900698/2026-556701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28 发布机构: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博山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725113)整改报告、整改销号验收说明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28
  • 字号:
  • |
  • 打印

对公示内容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馈。

联系电话:0533-4130687

公示时间:2026128日至202623

 

 

博山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725113)整改报告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725113)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淄博市博山区八陡镇北峰峪村北侧生活垃圾无人清理。

整改措施

1.八陡镇人民政府组织清理,在北峰峪村黑山路以北六罗山通山路设立“禁止倾倒垃圾”警示标志,加强巡查和监管,防止垃圾倾倒。目前,已完成清理

2.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摸排,对发现的类似问题立即清理整改到位。

三、整改成效

对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设立“禁止倾倒垃圾”警示标志,未再发生倾倒生活垃圾现象。在全区范围内结合常态化巡查督导,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6127日          

 

 

 

博山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725113)整改销号验收说明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725113反映淄博市博山区八陡镇北峰峪村北侧生活垃圾无人清理。

收悉该问题后,博山区组织八陡镇人民政府、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反馈问题具体位置位于北峰峪村黑山路以北六罗山通山路东侧,垃圾总体量估计约5立方米,形成原因为有人夜间偷偷倾倒建筑垃圾以及少量生活垃圾。”

八陡镇人民政府组织清理,在北峰峪村黑山路以北六罗山通山路设立“禁止倾倒垃圾”警示标志,加强巡查和监管,防止垃圾倾倒;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摸排,对发现的类似问题立即清理整改到位。

对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设立“禁止倾倒垃圾”警示标志,未再发生倾倒生活垃圾现象。在全区范围内结合常态化巡查督导,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目前,该工作已经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了验收。

现场验收时,未发现生活垃圾,验收通过。

特此说明。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61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