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的工作方案

博综执法字〔2024〕67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对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的落实,明确工作目标、分清工作责任,依据省、市、区对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规定,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相关科室、中队要紧紧围绕辖区餐饮油烟污染突出问题,全面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强化经营者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执法监管,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努力构建餐饮场所油烟污染治理和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二、治理工作范围、目标、方法步骤和责任分工

    (一)治理范围
       我局直接管理的32条主次干道两侧临街面的餐饮单位和场所。
    (二)治理目标
       1.所有餐饮单位要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必须安装与经营场所规模相匹配、经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所有餐饮单位要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经营场所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使用。
       2.督促业户定期清理维护油烟净化设施。餐饮场所经营单位(个人)应当定期清理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原则上清理间隔时间不超过1个月,特殊设备从其清洗规定;净化设施清洗记录台账要规范认真填写。
       3.严格执法治理。对存在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营业时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餐饮经营单位,各相关科室、中队要严格依法处置,责令其改正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执行的按照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4.依法取缔违规经营的占道露天烧烤、大排档等餐饮行为。引导、督促和规范符合条件的烧烤餐饮单位(个人)进店、进院、进厂等规范经营。
    (三)工作分工
       1.监察科负责全局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指导、调度、信息汇总等工作;直接负责32条路段临街面涉及大型规模以上餐饮单位(见附件3)和集中餐饮场所(烧烤大院等)的油烟治理、投诉处理等工作;牵头负责指导相关镇办做好餐饮油烟治理工作;负责餐饮油烟在线检测监管工作。
       2.城东、城西、山头中队负责32条路段临街面涉及大型规模以下的餐饮单位油烟治理和投诉处理等工作;负责店外和占道外摆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协助监察科做好餐饮油烟治理和在线检测等相关工作。
3.其他镇办中队负责协助镇办做好餐饮油烟治理和在线检测等工作。
    (四)方法步骤
       1.调查摸底,宣传引导(8月19日至9月30日)
       对32条主次干道管辖区域内所有固定门店餐饮单位(个人)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调查摸底和梳理,填写餐饮油烟治理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完善监管台账,台账内容包括店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净化设施安装情况、路段管理责任人等,并将油烟净化设施合格证复印件附在台账内;实现底数清、问题明、精准治的治理要求,落实一案一销工作制度,同时做好推进工作中的资料收集和台账建档工作,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个人)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定期保养维护油烟净化设施,按要求填写餐饮场所油烟净化设施保养维护台账(见附件2);每月不少于一次对管辖范围内的餐饮场所开展巡查检查,建立区执法局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数据库,每季度更新一次信息。
       2.健全机构,源头管控(10月底前)
       推行联合准入勘察机制。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审批局和相关镇办做好新办餐饮经营单位证照核发前现场相关勘察确认工作,对不符合开设餐饮项目条件的,一律不予确认;对符合条件的,告知其按要求做好餐饮油烟检测报告备案,进一步加强对餐饮单位和经营场所的源头管控。
建立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餐饮油烟排放检测机构库。通过市场询价竞标等方式确定不少于3家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油烟排放检测企业成立机构库;该机构库中任意一个单位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可作为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执法的依据。
       3.集中整治,依法查处(12月底前)
       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重点梳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场所和餐饮油烟污染严重区域的数量和点位,按照“先小后大,先重点后一般”的整治原则,集中整治区域集中、严重扰民、污染严重、投诉较多的餐饮场所;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营业时未开启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经营单位(个人)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 充分发挥第三方检测机构作用,采取定期抽查和根据需要随机检查的方式,对涉嫌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经营单位(个人),由第三方检测机构介入检测认定,依据检测认定结果严格按照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对重大餐饮油烟污染违法行为和油烟污染重点突出区域,要主动协调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并加大力度有效查处一批重大违法行为,突出面上治理和集中整治双向发力;按照省、市要求,持续发力依法取缔违法违规占道露天烧烤和大排档,确保油烟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4.重点关注、常态治理(长期保持)
       监察科和辖区责任中队要高度重视,把餐饮油烟治理专项整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点工作范围做好巡查记录台账,根据专项整治标准和时间节点,分期分批抽查验收,检验整治成效,确保按照方案要求完成既定工作目标;要在前期整治效果的基础上,梳理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按照“整治、巩固、长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建立餐饮场所油烟治理监管责任制,不断强化巡查、执法力度,做到油烟净化设施巡查记录一月填写一次,餐饮单位油烟治理信息一季度更新一次,确保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健全组织领导。认真按照省、市、区的工作要求,把思想统一到打赢餐饮油烟治理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好餐饮油烟治理的培训学习工作;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治理组织领导体系,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做到“不推诿、不扯皮”,科学统筹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集中整治,力求常态长效。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点多、面广、量大,要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做到既要统筹推进,又要充分发挥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作用,齐抓共管、攻坚克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在推进整治工作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和媒体平台加强宣传,营造共治共享氛围。要不断总结提炼整治工作经验,研究完善建立餐饮场所油烟治理长效化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常态化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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