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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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F490900698/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8-26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要求,2020年,《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事项列为博山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要求,我们现对该事项公开如下:
有关《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事项,由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主体制定出台相关管理措施,未超出区委、区政府发文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淄博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现该事项已经前期聘请山东省理工大学教授专家智囊团以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等工作,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并对该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程序合法。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