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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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0156/2020-201344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人民政府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对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进行适当调整,现予公布。
路德芝同志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审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
分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联系区税务局。
苏凯同志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工作,负责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协助路德芝同志负责财政、税务、审计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服务、国资监管、统计、民营经济、物流产业发展、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物价、粮食、服务业、煤炭管理、消防救援、石油、电力、调查研究、政务服务、大数据、机关事务管理、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市民投诉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博山经济开发区方面的工作;协调市属以上企业工作。
协助路德芝同志分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分管博山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统计局、区粮油事业服务中心、区重点项目促进中心、区能源转型服务中心、区绿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区中小企业服务发展中心、区独立工矿区转型发展服务中心、区应急救援指挥保障服务中心、区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管理中心。
协助路德芝同志联系区税务局。
联系国家统计局博山调查队、区消防救援大队、淄博电机泵业研究院、博山区盐业公司、区传输分局、博山石油分公司、驻博通信企业、区政府研究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博山供电服务分中心。
黄向军同志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园林环卫、生态环境、市政工程、住房公积金管理、公路、铁路、人防、热力、燃气、邮政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
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博南铁路筹建处、区房产事业服务中心、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区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区热力公司。
联系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博山邮政分公司、住房公积金博山管理部、博山火车站、驻博燃气企业。
殷现伟同志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外事、市场监管、投资促进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
分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检验检测中心、区投资促进中心、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区就业服务中心、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区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政府侨务办公室。
盖强同志负责教育和体育、科技、公安、司法行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信访、金融证券、陶琉行业管理、文化研究、交警、保险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
分管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信访局、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博山文化研究院、区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区陶琉行业服务中心、区信访事务服务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区科协、区公安分局、市医疗保障局博山分局、区交警大队、驻博部队、武警博山区中队、区人民银行、博山银保监组、驻博金融单位。
李林同志负责民政、水利、农业农村、扶贫、退役军人事务、农机、畜牧兽医、民族宗教、农业综合开发、自来水、气象、慈善、供销、商业、物资、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会、老龄、民兵预备役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扶贫办、区农业机械事业服务中心、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区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区供销社、区商业服务中心。
联系区人武部、区总工会、区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团区委、区妇联、区民族宗教局、区气象局、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自来水公司、山东广电网络博山分公司、博山烟草专卖局、博山水文中心。
刘厚林同志协助盖强同志负责科技工作;协助分管区科技局。
芦韶祥同志负责博南铁路筹建处有关工作。
郭华同志协助盖强同志负责信访工作;主持区公安分局工作。
孙荣斌同志负责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区政府办公室工作。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