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标题: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20-520110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27 发布机构: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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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博山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基础上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五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11日始,至2019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bosh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10087)。

  一、总体情况
    201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博山区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注重公开实效,严格监督考核,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2019年博山区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多部门共同参与,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统一领导,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印发《2019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细化、分解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部门。组织区直部门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讲解了目前政务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网站信息发布以及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范与流程,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博山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700条。通过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2520条,其中发布公文类信息 310余条,政府常务会议21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28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90件,重点领域890余条,包括财政信息96条,重大项目信息11条,精准扶贫、食品安全、环保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648条,社会救助、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信息130余条。全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信息570余条

(三)解读回应及互动交流情况。完善解读机制,坚持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博山区政府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性文件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方便公众对政策性文件的理解。2019年共发布政策解读文章60余篇。设立区长信箱和部门信箱、博山微博、博山微信等专栏,及时回复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2019年区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共受理12345热线25197件,办结24515件,市民满意件20829件。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优化栏目设置,强化搜索功能。发挥政务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部门绩效考核,完善常态化督导体系。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9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45件,按时答复45件。其中,网上申请17件,信件申请 28 件,接受的申请全部依法依规予以答复。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19年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5件,被依法纠正1件。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件1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3件,其他情形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3

36

1795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36

-47

151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03

0

1236

行政强制

29

0

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15

2234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

0

0

0

0

0

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42

0

0

0

0

0

42

 

(七)总计

45

0

0

0

0

0

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1

0

0

6

13

 0

1

0

1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等方面与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政务公开意识不强,政务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重点领域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虽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已逐步完善公开专栏设置,但是其中仍存在公开重复、缺失、细化等问题。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政策解读不够及时和全面,解读回应有待强化。

结合工作中的不足,2020年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二是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对重要政策文件发布实施后的政策解读,加大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加强对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四是强化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