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0156/2021-5127705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区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条例》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培训
1.健全领导体制机制。2020年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20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方案》,细化、分解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部门,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落实。
2.强化监督考核和培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镇(街道)、区直部门开展考核评估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督促镇(街道)、各部门及所属相关事业单位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年初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共举办区级层面政务公开培训7次,累计培训360余人。讲解了政务公开评估指标、网站信息发布以及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范与流程,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本级政府、镇办、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个版块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同时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2020年,以区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共49件,全部依法公开。设置常务会议专栏,对议定事项、会议解读、会议文件、媒体报道等集中展示。2020年,共召开了区政府常务会议15次,全部进行了公开解读。全区各部门单位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650余条。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三)细化文件解读,做好热点回应。
完善解读机制,坚持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政府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性文件及时、准确发布解读信息,有效开展舆论引导,方便公众对政策性文件的理解。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文章36余篇。设立区长信箱和部门信箱、博山微博、博山微信等专栏,及时回复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文件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机制,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与政策性文件制作审批同步进行,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五)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确保当面、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方便公众提交申请;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在办理和答复过程中做到与申请人充分沟通,按时答复,尽可能满足申请人信息需求。2020年,共办理向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按时办结。
(六)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维护。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断完善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规范栏目设置,提高信息展示的科学性和查阅的便民性。发挥政务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2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7 |
282.1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等方面与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策解读不够及时和全面,解读回应有待强化。
结合工作中的不足,2020年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二加强推进政府网站的功能建设,优化整合板块栏目,提升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量和检索能力。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三是加强对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四是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按照年度重点任务目标安排,不定期开展抽查暗访,认真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政务信息公开到位,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性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