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于云龙等26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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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0156/2024-5482820 | 文号: | 博政任〔2024〕6号 |
发文日期: | 2024-09-29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博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于云龙等26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博政任〔2024〕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于云龙同志任山头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学佼同志任山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栋同志任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兴发、詹大为同志任城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海锋同志任城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鹏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郑鹏程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山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云凡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铭华同志任博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城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韩晓波同志任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公共就业 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范海斌同志任博山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宗魁同志任区实验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翟晶同志任区财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周萍同志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范慧丽同志任区土地利用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辛伟同志任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高辉同志任区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云、伊佳同志不再担任城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魏海峰同志不再担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侯念湖同志不再担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邵士忠同志不再担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吴俊波同志不再担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冬杰同志不再担任区实验小学校长职务;
李清华同志不再担任区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