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房耀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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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0156/2024-5434675 | 文号: | 博政任〔2024〕1号 |
发文日期: | 2024-02-25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房耀明同志任城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颖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媛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波同志任博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区陶瓷琉璃行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孙赟荻同志任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岳伟同志任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焦挺同志任区民兵训练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原区民兵训练基地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泓浩同志任区民兵训练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静同志任博山一中校长(试用期一年);
韩金妤同志任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刘冰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城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吴宁宁同志任区陶瓷琉璃行业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周晓霞同志不再担任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张延良同志不再担任城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薛冰同志不再担任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徐健同志不再担任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建伟同志不再担任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书策同志不再担任区实验中学校长职务;
杜德君同志不再担任博山一中校长职务;
王靖元同志不再担任博山六中校长职务;
孙宁振同志不再担任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韩秀云同志不再担任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立元同志不再担任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