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标题: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王大钊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23-None 文号: 博政任〔2023〕2号
发文日期: 2023-08-01 发布机构: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王大钊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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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王大钊同志任山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边文珂同志任城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边胜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辉、王英俊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勤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孙金玲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毕京涛同志任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宫存刚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房晓晨同志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勇同志不再担任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成刚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岳晓华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高峰同志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魏海峰同志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王冰同志任区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晋同志任区服务业发展中心主任;

赵伟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市民投诉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雷同志任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韩晓波同志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段翠美同志任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秀丽同志任区农业机械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光俊同志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靖元同志任博山六中校长,不再担任区第二职业中专校长职务;

刘持久、韩云飞同志不再担任山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海锋同志不再担任城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连超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市民投诉中心主任职务;

商华同志不再担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赵锦昌、冯衍珍、蒋峰同志不再担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赵强同志不再担任区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职务;

亓志伟同志不再担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田晓同志不再担任博山风景名胜区党政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志斌同志不再担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贾琮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田复刚同志不再担任博山六中校长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