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标题: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张延良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22-None 文号: 博政任〔2022〕6号
发文日期: 2022-11-13 发布机构: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张延良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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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延良同志任城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聂忠瑜同志任城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海峰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郑贵杰同志任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任昌宇同志任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夏侯鲲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原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范颜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聪同志任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文成同志任区水利局副局长;

李辉同志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孙启芳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魏健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张坤同志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亓荣皓、谢孔良同志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杨华同志不再担任区大数据中心主任职务;

朱莹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

刘晴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炜伟同志任区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王艳同志任博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萍同志任博山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不再担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王涛同志任博山铁路事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磊同志任博山铁路事业服务中心工程部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岳端伟同志任博山铁路事业服务中心发展规划部主任,原博南铁路筹建处财务部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董子悦同志任区供销社理事会主任,不再担任淄博工贸学校校长、区技工学校校长职务;

国世青同志任区供销社监事会副主任;

周晓霞同志任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健、岳继通同志任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健同志任区大数据中心主任;

王巧霞同志任区新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范彬同志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玉强同志任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书策同志任淄博工贸学校校长、区技工学校校长;

刘艳红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孙宁振同志任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王东峰同志任区工业数字经济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李欣同志任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新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涛同志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翟超同志任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

王立元同志任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刘树强同志任区供热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周萍同志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刘庆华同志任区农业机械事业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应急救援指挥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吴宁宁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赵相臣同志任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波同志任区应急救援指挥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陆琳琳同志任区审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陈杰同志任区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李业通同志不再担任城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健同志不再担任城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韩笑颜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郑向迎同志不再担任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芹同志不再担任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张军同志不再担任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原区划地名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杨会同志不再担任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郑向周同志不再担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原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乔秀峰同志不再担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刘宣庆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立波同志不再担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于彬同志不再担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高鹏、蒋灏同志不再担任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韩江涛同志不再担任区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职务;

杨柳同志不再担任博山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魏树明同志不再担任区供销社理事会主任职务;

谢鲲鹏同志不再担任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王长波同志不再担任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孙云国同志不再担任区财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军勇同志不再担任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职务;

孙思维同志不再担任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杨智群同志不再担任区供热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波同志不再担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青云同志不再担任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丁芳同志不再担任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汝刚同志不再担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