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标题: 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对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5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整治博山区旅游黑中介的提案)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20-204181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1-04 发布机构: 博山区

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对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5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整治博山区旅游黑中介的提案)

发布日期: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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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胜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博山区旅游黑中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文化旅游业的关心支持。针对您提出的“黑导游”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问题,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以下工作:

一、开展旅行社市场专项检查工作

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旅行社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了打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不合理低价游”打击力度,紧盯价格、合同、购物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参与“不合理低价游”的旅行社、导游、购物店、“黑社黑导”等市场主体,并针对“不合理低价游”向出境游市场蔓延和转移的趋势,重点整治诱骗或强迫购物、擅自增加自费项目以及境外甩团等问题。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行动,针对一些非旅游企业和个人利用户外俱乐部、社区社团或网上平台、公众号等方式售卖旅游线路产品,特别是一些保健品销售和保险企业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作为促销办法的行为,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专项行动,维护广大消费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开展了A级景区、旅游民宿行业非法资讯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在加快A级景区、旅游民宿行业全面、稳妥、有序开放复工的同时,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A级景区、旅游民宿行业非法资讯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重点对各景区、民宿是否存在违反未标明其真实名称,经营范围,服务项目、价格或者收费标准;是否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销售的旅游产品存在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是否存在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旅游消费者等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在此次整治期间,区文化和旅游局成立专项工作检查小组,共检查A级景区10家,检查旅游民宿3家,检查旅游资讯信息数量30条,经检查,未发现各A级景区、旅游民宿发布非法旅游资讯信息行为。

三、开展旅行社规范使用旅游车辆专项整治工作

要求各旅行社对是否租用无旅游营运手续的“黑车”,是否从具备营运资质的旅游汽车公司租车辆;审查营运方旅游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及购买保险情况;是否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是否对旅游行程和线路安排进行安全评估;是否对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明确相应职责,落实监督责任;导游人员上车之前是否核查车辆资质、运营证件,并监督司机安全驾驶,是否提醒游客全程系好安全带;对违规的旅游汽车公司及驾驶员是否及时提示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博山区旅游执法方面现存问题:

一、执法力量薄弱。行政岗位较少,人员除少数原旅游局人员参公以为,其他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按照机构改革方案,都不符合执法人员要求。

二、执法改革尚未结束。因区县级行政执法单位机构改革还不明晰,执法主体不明确,存在责权不清晰问题,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管衔接不够。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重点开展打击“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黑导游”等行业焦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依法维护旅游市场稳定合理发展。

二、严抓落实。求各旅游企业严格贯彻落实各级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关于做好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提高认识,主动自查自纠,规范经营行为,合理竞争,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决进行整改。

  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