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山区贯彻落实〈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博政办字〔2025〕10号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25-5530878
成文日期
2025-06-25
发文日期
2025-06-2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博山区贯彻落实〈2025年山东省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政办字〔2025〕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博山区贯彻落实〈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博山区贯彻落实《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全面贯彻落实2025年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以高质量政务公开赋能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坚持标准引领,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转型
(一)优化完善主动公开机制。持续完善并动态调整更新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确保事项目录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一致。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责任和程序,依法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探索适合基层特点的公开渠道,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衔接协同。〔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探索将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嵌入部门业务系统,固化到现有业务流程,促进公开与业务融合发展。坚持业务工作与政务公开同部署、同落实,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做好相应公开事项的指导和督促。(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做好申请受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各环节。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准确把握申请公开事项,针对疑难、复杂申请件及时开展部门联合会商,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问题实质性解决。〔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围绕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物业管理、社会保障等领域,推动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转化为以主动公开的方式在特定范围内公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水平。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将政策解读作为政策文件审签的重要环节。政策性文件起草单位要针对文件内容、政策要点、理解难点及公众关注重点开展解读,切实提升解读质量;同时,加强对政策性文件及解读材料公开后相关舆情的分析研判,根据需要开展跟踪解读。按照“谁主管谁回应、谁处置谁回应”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制定具体措施推动解决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四)深化拓展公众参与实效。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目录实施动态调整,健全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机制,提升公众参与水平。围绕政策落实情况、效益满意度、可持续性等,开展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加强跟踪问效。(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要统筹谋划开展政府开放活动。鼓励公开征求群众对政府开放活动主题、内容及场次的意见建议,与各行业领域普法活动等做好结合,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丰富参观体验、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提升公众参与度和体验感。〔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务实建设政务公开专区,积极开展政策解读、政策咨询等活动,提高政务公开专区利用率和便民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街道)〕
二、强化数字赋能,全力助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五)优化升级政务公开平台。加强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区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定期开展内容更新、错别字等内容安全问题排查,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办理,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安全稳定。持续深化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根据运营质量、作用发挥等情况,统筹做好政务新媒体账号清理整合、精品打造等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中心)做好重要信息转发工作,形成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宣传矩阵,拓展宣传广度和深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改造,对照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调整优化栏目设置。〔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六)打造政策集中发布窗口。积极助力构建“一级政府一个政策集中发布窗口”新格局,待省政策文件库管理办法出台后,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安排,在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并动态更新的基础上,增加历次修订文本,实现现行有效文件与历次修订文本的关联展示。依托省政策文件库,配合做好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相关工作,实现政府公报数据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三、围绕重点工作,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
(七)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作用。提振消费方面,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消费、文化旅游消费、健康消费、消费环境等配套措施的宣传力度,及时公开落实成效和典型经验。(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教育方面,重点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等方面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医疗卫生方面,逐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信息公开,精准做好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宣传。(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分局)稳岗就业方面,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等重点人群,加大就业帮扶、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待遇等政策解读和信息推送力度,分类归集发布重点产业企业用工需求。(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养老方面,做好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和养老机构监管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住房保障方面,加强购房补贴奖励、城市更新支持等方面的政策发布和解读,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信息。(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旅游方面,优化旅游公共信息发布服务,加强旅游出行风险预警提示。(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八)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优服务作用。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规范发布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密切跟踪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动态调整情况做好清单事项内容、主管部门等信息的更新发布。(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加强市场监管制度规则公开,提高监管透明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托企业家会客厅等平台,开展“我为营商环境建言献策”活动,广泛听取各类经营主体、商(协)会、专家学者等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强监管作用。持续做好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和动态更新。〔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规范招投标信息公开,加大招标公告、中标合同、履约信息公开力度,招标公告要载明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牵头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动态更新并及时公开本地区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将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运维、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纳入信用记录,依法向社会公布。根据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发布情况,及时提醒并引导公众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健康防护。(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等区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按规定公布行政检查事项、行政检查计划等内容。〔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落实,各镇(街道)〕
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制约问题,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