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实事项目清单的通知发文机关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博政办字〔2025〕9号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25-5529298
成文日期
2025-05-30
发文日期
2025-06-04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妇女儿童
有效性
有效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5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实事
项目清单的通知
博政办字〔2025〕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25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实事项目清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实事项目清单
一、实施巾帼就业创业行动。举办“春风行动”女性就业专场招聘活动,开发“妈妈岗”灵活就业岗位,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供需对接服务。开展巾帼家政进社区(村)、电商直播培训活动,提升妇女就业能力。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全区培训高素质农民(女性)200人以上。推动开展家政服务技能培训,培训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及城乡待业妇女5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妇联、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二、实施适龄妇女健康关爱行动。对全区35—64岁妇女开展“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促进“两癌”早诊早治。开展低收入妇女“两癌”保险和患病救助,为全区约1200名35—64岁低收入妇女,购买保额不低于3万元的“两癌”保险。(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妇联)
三、实施托育服务提质扩容行动。稳步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7个。开展幼儿园托幼一体服务试点,支持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和体育局)
四、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行动。宣传贯彻《山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开展“孝乡益家”百场家庭教育服务活动。推进社区(村)家长学校规范建设,年内打造50个规范化社区(村)家长学校。(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教育和体育局)
五、实施文化体育服务行动。提升完善3处城市书房和文化驿站,为妇女儿童阅读提供图书、场地、活动等资源支持和专业指导。持续实施“润童心”儿童素养提升工程,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6场。推进科普服务均衡普惠,开展淄博市流动科技馆“博山行”活动,开展科普大篷车巡展5场次、青少年“蒲公英”科普大讲堂3场次。开展妇女儿童体质监测不少于180人。开展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不少于150名。(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协、区教育和体育局)
六、实施儿童友好生活圈建设行动。聚焦“5分钟儿童友好生活圈”建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充分利用小区内有限空间,设置儿童娱乐设施,提升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水平。新开通1条研学定制公交。强化化妆品、儿童用药、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监督,安排化妆品抽检6批次,安排校园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的检测30批次,安排校园周边食品检测30批次。〔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实施公益服务质效提升行动。发挥区妇儿活动中心、妇女儿童家园等阵地作用,开设健康讲座、亲子阅读、研学、义诊等公益活动120场。开展“幸福护航”婚辅志愿者能力提升培训,依托区婚辅中心开展心理咨询、婚姻调解等服务。宣传新型婚育文化,年内举办不少于6场特色主题联谊活动。开办寒暑假职工子女托管班15个班次。(责任单位:区妇联、团区委、区总工会)
八、实施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守护行动。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建设“12355青少年服务站”,实施“长幼随学”、阳光食堂等惠民举措。将脊柱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按照“知情同意、自愿接种”原则,继续深入开展适龄女孩自愿免费接种国产二价HPV疫苗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团区委、区卫生健康局)
九、实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行动。健全落实家暴告诫处置制度,成立“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实施妇联“法律明白人”扩容提质行动。做好“法护家和”小程序的应用推广,落实家事先行调解机制,扩大家事审判品牌影响力,丰富少审工作品牌内涵。建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高质量发展。健全“三期”女职工劳动争议速裁工作机制,设立妇女儿童刑事法律援助专家库。持续推动全区“工会妈妈小屋”建设,新建“工会妈妈小屋”2个,及时纳入职工之家APP服务站点导航图。(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妇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
十、实施特殊困难儿童关爱行动。继续扎实做好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通过制度保障,分类施策,落实保障标准,加大走访力度,有效提高孤儿及困境儿童保障水平。坚持“救早救小”和“应救尽救”的原则,全面落实0—17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深化爱心妈妈结对关爱服务,充分发挥“爱心妈妈”驿站作用,广泛宣传招募社会爱心人士,实现“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100%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妇联)
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持续健全完善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机制,推动公共政策、公共项目、公共服务向妇女儿童倾斜,不断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作为、牵头推进实事落实到位,每季度末将实事进展情况报区妇联(联系电话:4110160,协同办公系统邮箱:博山区妇联)。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