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1年度博山区工业企业“亩产

效益”评价结果的通知

博政办字〔2022〕2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淄工信运〔2022〕1号)要求,评价结果由第三方按照评价要求计算得出,结果已通过公示,现将2021年度博山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 1.博山区202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

             2.博山区2021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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