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将博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变更为

博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博政办字〔2021〕6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区政府确定,将博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变更为博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区委副书记、区长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区委常委、副区长任常务副主任,分管公安、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保的副区长任副主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决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统筹协调指导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分析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提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研究部署全区年度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考核评价有关成员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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