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博山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文机关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博政办字〔2021〕57号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21-5197042
成文日期
2021-10-19
发文日期
2021-10-1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博山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
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政办字〔2021〕5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有效解决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区政府研究确定,成立博山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作为长期设置的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王 冲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博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亓志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成 员: 翟明阳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田家欣 区法院副院长
李 洁 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
刘艳红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孙启钊 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主任
候念湖 区司法局副局长
宫存刚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 涛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王振江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翟 良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辛 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以伟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四级主任科员
赵锦昌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蒋 灏 区统计局副局长
赵汝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宋尚琦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董章锋 区信访局副局长
张敬瑚 区人民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副主任
滕继勇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柯 区税务局副局长
王 虎 博山规划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杨 瑞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张学问 人民银行博山区支行副行长
李思宝 淄博银保监分局博山监管组主任
郑 辉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博山分中心科长
高 旺 池上镇镇长
李晓剑 源泉镇镇长
张 健 博山镇镇长
梁 科 石马镇镇长
任立国 八陡镇镇长
崔建涛 白塔镇镇长
唐 磊 域城镇镇长
李霄鹏 山头街道办事处主任
魏 猛 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曲 欣 城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亓志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翟良、辛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确定。领导小组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研究分析
房地产市场形势,提出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大政策;拟定工作推进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协调解决房地产领域重大及突出问题;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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