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1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实事的通知

政办字〔2021〕39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2021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实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行动。对全区城镇和农村适龄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计划完成18574名农村适龄妇女、674名城镇贫困妇女、3600名城镇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切实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2021年目标人群覆盖率不低于81%。同时,继续加大对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救助力度。(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妇联)

二、推行小学课后延时服务。为解决部分家庭存在的学生放学早、家长下班晚导致出现的“时间差”问题,更好发挥教育服务职能,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区教育和体育局在全区小学推行免费课后延时服务。全区小学充分利用学校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为本校在读且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开展做作业、读书交流、劳动实践和社团活动等服务,全面保障有需求家庭的孩子下午放学后在校有管理、有服务、有提高,让家长放心、让群众满意。(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三、实施残障儿童救助项目。坚持“救早救小”和“应救尽救”的原则,为有康复需求的0—17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机构康复训练,每人补贴1.5万元康复训练补助和2500元交通生活费;为已满机构康复训练年限,仍需进行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提供“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每人补贴5000元康复训练补助。(责任单位:区残联)

四、实施家事案件审判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工作室扩展家事审判职能,促进家事矛盾柔性化解;以少年法庭做实少年审判工作,拓展少年审判职能,将审判工作向前先后延伸,更好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责任单位:区法院)

五、服务妇女参与创业创新发展。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为妇女就业创业提供精准指导和后续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妇女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举办“春风行动”暨春季大型人才招聘会,开展巾帼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妇女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开展“爱心护苗”行动。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采取“法治副校长”上法制课、检察官做专题报告、网络法治宣传等多种形式,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年内开展未成年人普法专题报告10场以上,网络宣传教育50余次,受教育人数不低于3000人次。(责任单位:区检察院)

七、成立反家暴工作室。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切实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区公安分局成立“反家暴工作室”。民警入驻反家暴工作室,协同区法院、妇联、司法等部门,积极构建家庭矛盾纠纷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积极推进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依法履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定职责,对发现的轻微家庭暴力问题进行早期干预,防止家庭暴力的进一步恶化升级。(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八、实施“书香博山”建设项目。新图书馆、文化馆建成并于7月1日正式对外开放并投入使用;年内建造2家(岜山、市工人文化宫)开放共享、规范运营的城市书房,建成9个村(社区)“5+N”模式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通过开展读书节、“孝乡读书会”、亲子阅读推广等活动,切实提升妇女儿童整体文化素养。(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九、实施“希望小屋”儿童关爱项目。为全区经济困难家庭无独立居住和学习环境的8—14岁贫困家庭儿童建设“希望小屋”,配套学习桌椅等学习生活用品,改善生活和学习环境,并开展课业辅导、心理疏导、益智健身等志愿服务,帮助孩子们实现从“小屋焕新”到“精神焕新”的重大转变。(责任单位:团区委)

十、继续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继续开展离婚前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壮大志愿者队伍,加强志愿者培训,提升婚姻家庭辅导科学化水平。逐步实现关口前移,依托社区婚姻家庭辅导站,开展婚前培训、婚中辅导、家庭教育等常规课程,对有需求的家庭进行系统性个案辅导。传播健康家庭理念,提高家庭成员幸福指数,以家庭小和谐促进社会大平安。(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实事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责任单位要于每季度末将实事进展情况电子版报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联系电话:4180191,邮箱:boshanqufulian@163.com)。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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