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道路交通环境,尽快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3.7”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暨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牵头单位和整治任务

(一)区交通运输局

1.博山区G205与蕉石路路口:

①在蕉石路下坡路段增设3处震荡标线,共计约180平方米。

②蕉石路右转弯提示牌错误,更换为右转弯提示牌,并在上面增设“前方路口,减速慢行”提示牌1套。

(二)区公路分局

1.博山区G205与蕉石路路口:

①整合G205国道上的路口标志。

2.博山区S294白塔镇蕉庄村路段:

①在路段黄闪灯西50米处,增设3处震荡标线,共计约180平方米。

②启用路段西侧黄闪灯并在此处增设“危险路段,减速慢行”提示牌1套。

3.博山区S236(博沂路)石马镇蛟龙村路段:

①在博沂路由南往北下坡行驶方向路段处施画震荡标线9组,共计约1200平方米。

4.博山区S236(博沂路)博山镇马家沟村路段:

①在路段内施画18处震荡标线,共计约480平方米。

②遇有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区公路分局应及时安排相关人员消除结冰现象,避免造成长时间的车辆滞留。

③在水果上市季节,及时做好清理占道摊点工作。

5.博山区S236(博沂路)博山镇下庄村路段:

①在博沂路下庄中学至集市北侧连续下坡路段施画震荡标线12组,共计约260平方米。

②冬季道路结冰期,组织人员对道路进行防滑处理。

6.博山区S236(博沂路)博山镇谢家店大桥路段:

①在博沂路谢家店丁字路口以西路段施画震荡标线6组,共计约120平方米。

②在道路北侧增设反光明显的防撞墙体,提醒驾驶员夜间小心路口安全驾驶。

7.博山区S235(湖南路)八陡镇东顶村丁字路口:

①在丁字路口以南150米处开始至路口以西50米在道路东侧安放连续的警示桩,形成明亮的转弯标志,提醒夜间驾驶员此路口为丁字路口,共计约160根。

②在湖南路由南往西转弯路段至苏家沟铁路桥处施画震荡带10组,共约200平方米。

③建议对此路口进行线形改造。

8.博山区235(湖南路)八陡镇福山路口:

①在湖南路福山路口以北设立限速40标志,在路口以南设置解除限速40标志。

②在湖南路由北往南下坡行驶方向路段施画震荡标线8组,共计约320平方米。

③路段标线不清晰,需重新施画标线3公里(约6450平方米)。

9.博山区G205山头街道办事处马公祠隧道至泉水路路段:

①在205国道677公里至678公里450米路段中段设立刹车失灵应急车道。

②在205国道677公里至678公里450米路段中段施画震荡线6组,共计约120平方米。

10.博山区S327(临仲路)源泉镇泉河村路段:

①在弯道南侧150米处施画震荡标线3组,共约60平方米。

②在弯道北侧设置“易发事故,减速慢行”警示标志2面。

11.博山区S327(临仲路)源泉镇大陆坝铁路桥路段:

①在路段内施画3处震荡标线,共计约60平方米。

②在福鹏酒家路口处增设路口标志2套。

③在福鹏酒家路口内,东侧居民院墙处增设让行标志1套;增设广角镜1套。

(三)区市政园林局

1.博山经济开发区北山路陡坡路段:

①在路段内侧施画9处震荡标线,共计约760平方米;重新施画道路标线,共计约1500平方米。

②在路段东首铁路桥上方西侧增设一处“前方路口,减速慢行”提示牌1套。

③在路段西首黄闪灯上增设一处“危险路段,减速慢行”提示牌1套;增加“连续2公里下坡急弯低档慢行”提示牌1套。

④在道路东段转弯处设置刹车失灵应急缓冲车道1处。

2.博山区五岭路五龙街十字路口:

①在路段内施画3处震荡标线,共计约35平方米。

②在青龙山路、五龙街进入路口处设置2套让行标志。

③在五岭路南北两侧进入路口处增设2套减速慢行标志。

④在此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

(四)区交警大队

1.博山经济开发区北山路陡坡路段:

①在路段第二组震荡标线东50米处增设一处卡口。

2.博山区S236(博沂路)博山镇谢家店大桥路段:

①由南向北增设测速卡口1处。

3.博山区S235(湖南路)八陡镇东顶村丁字路口:

①由南往北增设测速卡口1处。

4.博山区S327(临仲路)源泉镇大陆坝铁路桥路段:

①在路段西侧坡道起始处增设一处卡口。

5.博山区S327(临仲路)源泉镇泉河村路段:

①增设黄闪灯1组。

(五)有关镇政府

1.博山区G205与蕉石路路口:

①清除路口西北侧较高绿化植物,改为低矮绿化植物。

2.博山区S294白塔镇蕉庄村路段:

①建议将集市搬迁。

3.博山区S236(博沂路)博山镇马家沟村路段:

①在水果上市季节,及时做好清理占道摊点工作。

4.博山区235(湖南路)八陡镇福山路口:

①将路中间“10KV北耐线08号右线”号线杆移至马路西侧。

二、完成时限

上半年完成目标的50%以上,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危险路段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细化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内部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责任个人,保障整治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

(三)强化督导检查。对危险路段政治工作进展情况实施定期督导检查,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对完不成任务、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个人依据《博山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实行问责。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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