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标题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博山区危险路段整治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博政办发〔2014〕33号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14-5156589
成文日期
2014-04-01
发文日期
2014-04-0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道路交通环境,尽快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3.7”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暨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牵头单位和整治任务
(一)区交通运输局
1.博山区G205与蕉石路路口:
①在蕉石路下坡路段增设3处震荡标线,共计约180平方米。
②蕉石路右转弯提示牌错误,更换为右转弯提示牌,并在上面增设“前方路口,减速慢行”提示牌1套。
(二)区公路分局
1.博山区G205与蕉石路路口:
①整合G205国道上的路口标志。
2.博山区S294白塔镇蕉庄村路段:
①在路段黄闪灯西50米处,增设3处震荡标线,共计约180平方米。
②启用路段西侧黄闪灯并在此处增设“危险路段,减速慢行”提示牌1套。
3.博山区S236(博沂路)石马镇蛟龙村路段:
①在博沂路由南往北下坡行驶方向路段处施画震荡标线9组,共计约1200平方米。
4.博山区S236(博沂路)博山镇马家沟村路段:
①在路段内施画18处震荡标线,共计约480平方米。
②遇有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区公路分局应及时安排相关人员消除结冰现象,避免造成长时间的车辆滞留。
③在水果上市季节,及时做好清理占道摊点工作。
5.博山区S236(博沂路)博山镇下庄村路段:
①在博沂路下庄中学至集市北侧连续下坡路段施画震荡标线12组,共计约260平方米。
②冬季道路结冰期,组织人员对道路进行防滑处理。
6.博山区S236(博沂路)博山镇谢家店大桥路段:
①在博沂路谢家店丁字路口以西路段施画震荡标线6组,共计约120平方米。
②在道路北侧增设反光明显的防撞墙体,提醒驾驶员夜间小心路口安全驾驶。
7.博山区S235(湖南路)八陡镇东顶村丁字路口:
①在丁字路口以南150米处开始至路口以西50米在道路东侧安放连续的警示桩,形成明亮的转弯标志,提醒夜间驾驶员此路口为丁字路口,共计约160根。
②在湖南路由南往西转弯路段至苏家沟铁路桥处施画震荡带10组,共约200平方米。
③建议对此路口进行线形改造。
8.博山区235(湖南路)八陡镇福山路口:
①在湖南路福山路口以北设立限速40标志,在路口以南设置解除限速40标志。
②在湖南路由北往南下坡行驶方向路段施画震荡标线8组,共计约320平方米。
③路段标线不清晰,需重新施画标线3公里(约6450平方米)。
9.博山区G205山头街道办事处马公祠隧道至泉水路路段:
①在205国道677公里至678公里450米路段中段设立刹车失灵应急车道。
②在205国道677公里至678公里450米路段中段施画震荡线6组,共计约120平方米。
10.博山区S327(临仲路)源泉镇泉河村路段:
①在弯道南侧150米处施画震荡标线3组,共约60平方米。
②在弯道北侧设置“易发事故,减速慢行”警示标志2面。
11.博山区S327(临仲路)源泉镇大陆坝铁路桥路段:
①在路段内施画3处震荡标线,共计约60平方米。
②在福鹏酒家路口处增设路口标志2套。
③在福鹏酒家路口内,东侧居民院墙处增设让行标志1套;增设广角镜1套。
(三)区市政园林局
1.博山经济开发区北山路陡坡路段:
①在路段内侧施画9处震荡标线,共计约760平方米;重新施画道路标线,共计约1500平方米。
②在路段东首铁路桥上方西侧增设一处“前方路口,减速慢行”提示牌1套。
③在路段西首黄闪灯上增设一处“危险路段,减速慢行”提示牌1套;增加“连续2公里下坡急弯低档慢行”提示牌1套。
④在道路东段转弯处设置刹车失灵应急缓冲车道1处。
2.博山区五岭路五龙街十字路口:
①在路段内施画3处震荡标线,共计约35平方米。
②在青龙山路、五龙街进入路口处设置2套让行标志。
③在五岭路南北两侧进入路口处增设2套减速慢行标志。
④在此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
(四)区交警大队
1.博山经济开发区北山路陡坡路段:
①在路段第二组震荡标线东50米处增设一处卡口。
2.博山区S236(博沂路)博山镇谢家店大桥路段:
①由南向北增设测速卡口1处。
3.博山区S235(湖南路)八陡镇东顶村丁字路口:
①由南往北增设测速卡口1处。
4.博山区S327(临仲路)源泉镇大陆坝铁路桥路段:
①在路段西侧坡道起始处增设一处卡口。
5.博山区S327(临仲路)源泉镇泉河村路段:
①增设黄闪灯1组。
(五)有关镇政府
1.博山区G205与蕉石路路口:
①清除路口西北侧较高绿化植物,改为低矮绿化植物。
2.博山区S294白塔镇蕉庄村路段:
①建议将集市搬迁。
3.博山区S236(博沂路)博山镇马家沟村路段:
①在水果上市季节,及时做好清理占道摊点工作。
4.博山区235(湖南路)八陡镇福山路口:
①将路中间“10KV北耐线08号右线”号线杆移至马路西侧。
二、完成时限
上半年完成目标的50%以上,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危险路段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细化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内部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责任个人,保障整治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
(三)强化督导检查。对危险路段政治工作进展情况实施定期督导检查,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对完不成任务、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个人依据《博山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实行问责。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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