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博山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2日

 

博山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合理安排、科学指导土地整治活动,统筹城乡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要求和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规划编制的意义

土地整治规划是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手段,也是科学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依据。科学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有利于有效整合资源,合理引导资金,规范土地整治活动,优化用地结构,保护耕地和促进集约节约用地;有利于统筹协调农村土地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有序推进农民居住条件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村环境治理,更好地发挥土地整治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中的抓手作用。为了缓解我区人地矛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统筹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各项土地整治活动,对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及示范项目进行合理布局,使我区土地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非常及时和必要。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以落实“两个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根本目的,以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平台,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统筹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土地整治活动,协调好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和生态建设的关系,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规划编制的原则

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必须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一)依法依规编制规划。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落实《博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整治规模和范围、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和项目,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和相关政策措施等,使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可行。

(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三)上下结合,相互协调。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各镇(街道、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统筹安排全区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重要指标、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上必须做到上下衔接;加强部门协调,重点做好与城乡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农业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交通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四)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做好土地整治规划的咨询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度,认真听取群众对土地整治的意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听证、公示等形式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四、规划编制的依据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9.《土地复垦条例》;

10.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工作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

2.《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47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

4.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

(三)技术依据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

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7-2010);

4.《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 1011-2000);

5.其他有关技术标准。

(四)基础依据

1.《博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2.《博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博山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

4.《博山区村镇体系规划(2008-2020年)》;

5.博山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图件和数据;

6.博山区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

7.博山区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

8.其他相关规划。

五、规划编制的期限和规划范围

(一)规划期限

规划编制以2010年为规划基期,期限为2011-2020年,以2015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二)规划范围

本区行政辖区内的各镇(街道、开发区),土地总面积698.12平方公里。

六、目标任务

(一)规划目标

坚守耕地红线,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的统一;整村有序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逐步完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显著改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散乱、废弃、损毁、闲置、低效建设用地集中整治,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二)规划主要任务

规划数据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及2010年末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数据衔接。编制的主要任务是:

1.全面评价上一轮规划。全面总结、客观评价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情况,认真研究成功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序推进的意见和措施。

2.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国土资源大调查成果,结合规划编制重点,做好补充调查,全面分析测算土地整治潜力,包括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规模、质量、条件和空间分布,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及其节约土地规模和范围等。

3.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围绕国家对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规划目标,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开展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土地整治与城乡统筹发展、土地整治与农业发展、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整治权属管理、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土地收入使用、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

4.明确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研究提出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范围和项目区。

5.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布局安排。以土地整治潜力为基础,科学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和项目,提出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

6.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包括经济、科技、行政等措施和手段。重点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整治土地权属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统筹推进土地整治等政策的研究,加强制度创新。

7.推进土地整治规划信息化建设。按照“一张图”监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二调成果,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相衔接,推进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建设,实现规划成果叠加上图、动态更新。

七、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2年8月)。组织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落实工作经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技术协作单位,召开工作动员大会,开展宣传培训。

(二)调查分析阶段(2012年9月)。以镇(街道、开发区)为单元,收集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状况、生态环境状况、土地利用现状等基础资料,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分析评价土地整治条件和潜力,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

(三)规划编制阶段(2012年10月)。在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和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提出土地整治方案。

(四)协调论证阶段(2012年11月)。编制完成全区土地整治规划初稿,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规划供选方案进行论证。综合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

(五)评审报批阶段(2012年12月)。规划成果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市国土资源部门评审。

八、规划编制提交的成果

(一)规划文本。重点阐述土地整治的条件和要求,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土地整治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安排,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工程,资金安排与效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

(二)规划说明。简述规划编制的背景,说明规划目标任务、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等确定的依据,以及规划方案拟定、论证、确定的情况。

(三)规划图件。包括土地整治潜力分析图、土地整治规划图,以及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图、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增减挂钩等规划专题图。以基期年变更调查后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比例尺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相一致。

(四)规划附件。包括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评审论证材料等。

(五)规划数据库。按照国家规定的数据库标准建设。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涉及部门较多。为了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将成立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审查规划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督促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制定部门和各镇联席会议制度及议事协调机制,及时召开阶段工作碰头会,对方案涉及的重大问题,采取公示和听证的办法,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二)强化技术保障。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保证规划成果质量,在整个编制工作过程中应始终坚持严谨、科学、合理、可行的原则,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委托具有土地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具体技术工作。同时,要组织专家和业务技术人员,抓好实地调查,开展重大问题研究,使编制成果更具操作性,为一批重大土地整治项目落户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落实编制经费。区财政要落实好编制经费,保障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省市要求将规划编制经费列入年度支出预算,及时拨付,在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科目下列支。

(四)密切协作配合。规划编制工作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任务。

 

附件:博山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任书升(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宗志坚(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陈  农(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成  员:赵  强(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区金融办主任)

赵新年(区财政局局长)

王建照(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纪康(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庞继斌(区农办主任、区农业局局长)

李传学(区水务局局长、博南铁路筹建处主任)

苏文明(区林业局局长)

尹玉刚(区文化出版局局长)

李卫华(区环保分局局长)

赵先昌(区统计局局长)

罗福斌(区旅游局局长)

王志勇(区规划分局局长)

司志荣(博山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陈建峰(池上镇镇长)

 周建强(源泉镇镇长)

 白念亮(博山镇镇长)

 李  林(石马镇镇长)

胡安郭(八陡镇镇长)

孙胜晖(白塔镇镇长)

李  栋(山头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志庆(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杜云清(城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蔡尚高(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陈农兼任办公室主任。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