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目标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5日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目标任务分工

 

为全面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任务,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的意见》(博发〔2013〕5号)要求,现将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一、各镇、街道、开发区任务目标

(一)组织管理

将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创建组织机构,明确创建思路,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方案,大力开展森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将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公益力量参与的投入机制,确保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制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公众对森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支持度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创建,广泛开展绿地和树木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及其宣传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和跟踪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将创建工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对主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奖惩。(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二)工作重点

1.开发区

森林进城工程。立足区域自然环境和地方文化特色,实施汪溪湖湿地公园续建等园林工程;对滨博高速路、张博路附线、西过境路等原有绿地进行高标准升级改造;按照500米服务半径的要求,抓好城区游园绿地建设和升级改造;开展城市绿荫行动,采取植树增绿、破硬造绿、垂直覆绿等措施,对城区中的道路、公园、庭院小区、硬化广场停车场、围墙栏杆等实施增绿工程。确保到2015年,每年新增园林绿地15公顷。

荒山生态修复绿化工程。加快对现有荒山的绿化步伐,对宜林荒山,实行专业队造林、工程化管理,每年完成荒山造林3000亩以上,到2015年,基本完成荒山绿化任务。

骨干道路绿化工程。完成滨博高速公路两侧林带更新改造任务。按照高速公路、国道、区县之间的主要道路每侧林带宽度不低于50米,省道每侧林带宽度不低于30米,县乡道每侧林带宽度不低于20米的要求,对区域内的新建道路进行高标准绿化美化,对现有的绿化带进行改造提升,增补乔木树种,每年完成道路绿化5公里以上,到2015年,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达到85%以上。

水系绿化和湿地保护工程。结合河道治理和水网恢复,加快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护堤林、护岸林为主的生态水系建设。重点抓好孝妇河上游主要河流的绿化提升改造,加快汪溪湖湿地公园建设。到2015年,完成河流绿化3公里以上,水岸绿化率98%以上。

镇村和工业园区绿化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省级生态镇、绿化模范单位创建,大力开展绿化美化,建设环镇林、围村林、环企林、镇村游园、园林小品等,提升镇、村、企业绿化水平。到2015年,完成4个中心村、2个工业园区的绿化美化,村庄道路、园区道路、空隙地绿化率达到100%,农户庭院绿化率达到85%。创建1个以上绿化模范单位、2个以上市级绿化示范村。

林场和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石门景区、虎山林场等重点林区建设集体林场,落实机构和人员,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规划建设森林公园,扩大森林公园面积。

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以森林资源、山地风貌、自然景观为依托,搞好白石洞、石门景区等重点景区建设。

2.池上镇

荒山生态修复绿化工程。加快对现有荒山的绿化步伐,对宜林荒山,实行专业队造林、工程化管理,每年完成荒山造林2000亩以上,到2015年,基本完成荒山绿化任务。

骨干道路绿化工程。按照省道每侧林带宽度不低于30米,县乡道每侧林带宽度不低于20米的要求,对区域内的新建道路进行高标准绿化美化,对现有的绿化带进行改造提升,增补乔木树种,每年完成道路绿化3公里以上,到2015年,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达到85%以上。

水系绿化和湿地保护工程。结合河道治理和水网恢复,加快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护堤林、护岸林为主的生态水系建设。对太河水库上游实行以小流域为单元,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小流域综合治理,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水土保持能力;重点抓好淄河上游主要河流的绿化提升改造。到2015年,完成河流绿化8公里以上,水岸绿化率98%以上。

镇村和工业园区绿化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省级生态镇、绿化模范单位创建,大力开展绿化美化,建设环镇林、围村林、环企林、镇村游园、园林小品等,提升镇、村、企业绿化水平。到2015年,完成4个中心村的绿化美化,村庄道路、园区道路、空隙地绿化率达到100%,农户庭院绿化率达到85%。创建2个以上市级绿化示范村。

林场和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志公坪等重点林区建设集体林场,落实机构和人员,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规划建设森林公园,扩大森林公园面积。

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按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的要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抓好苗木花卉集中栽培区建设,建设3000亩花卉苗木基地;抓好板栗、核桃、仁用杏、桃等地方特色经济林生产基地建设,每年发展1000亩,实施绿色、无公害、有机果品生产,打造经济林产业品牌;以森林资源、山地风貌、自然景观为依托,搞好志公坪森林公园等重点景区建设,打造南部山区森林生态旅游组团。

3.源泉镇

荒山生态修复绿化工程。加快对现有荒山的绿化步伐,对宜林荒山,实行专业队造林、工程化管理,每年完成荒山造林4000亩以上,到2015年,基本完成荒山绿化任务。

骨干道路绿化工程。按照省道每侧林带宽度不低于30米,县乡道每侧林带宽度不低于20米的要求,对区域内的新建道路进行高标准绿化美化,对现有的绿化带进行改造提升,增补乔木树种,每年完成道路绿化3公里以上,到2015年,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达到85%以上。

水系绿化和湿地保护工程。结合河道治理和水网恢复,加快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护堤林、护岸林为主的生态水系建设。对太河水库上游实行以小流域为单元,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小流域综合治理,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水土保持能力;重点抓好淄河上游主要河流的绿化提升改造,到2015年,完成河流绿化4公里以上,水岸绿化率98%以上。

镇村和工业园区绿化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省级生态镇、绿化模范单位创建,大力开展绿化美化,建设环镇林、围村林、环企林、镇村游园、园林小品等,提升镇、村、企业绿化水平。到2015年,完成1个中心镇、4个中心村的绿化美化,村庄道路、园区道路、空隙地绿化率达到100%,农户庭院绿化率达到85%。创建2个以上市级绿化示范村。

林场和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岳阳山等重点林区建设集体林场,落实机构和人员,并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规划建设森林公园,扩大森林公园面积。

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按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的要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抓好苗木花卉集中栽培区建设,建设3000亩花卉苗木基地;抓好猕猴桃等地方特色经济林生产基地建设,每年发展1000亩,实施绿色、无公害、有机果品生产,打造经济林产业品牌;以森林资源、山地风貌、自然景观为依托,搞好开元溶洞等重点景区建设,打造南部山区森林生态旅游组团。

4.博山镇

荒山生态修复绿化工程。加快对现有荒山的绿化步伐,对宜林荒山,实行专业队造林、工程化管理,每年完成荒山造林5000亩以上,到2015年,基本完成荒山绿化任务。

骨干道路绿化工程。按照省道每侧林带宽度不低于30米,县乡道每侧林带宽度不低于20米的要求,对区域内的新建道路进行高标准绿化美化,对现有的绿化带进行改造提升,增补乔木树种,每年完成道路绿化5公里以上,到2015年,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达到85%以上。

水系绿化和湿地保护工程。结合河道治理和水网恢复,加快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护堤林、护岸林为主的生态水系建设。对太河水库上游实行以小流域为单元,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小流域综合治理,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水土保持能力;重点抓好淄河上游主要河流的绿化提升改造。到2015年,完成河流绿化8公里以上,水岸绿化率98%以上。

镇村和工业园区绿化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省级生态镇、绿化模范单位创建,大力开展绿化美化,建设环镇林、围村林、环企林、镇村游园、园林小品等,提升镇、村、企业绿化水平。到2015年,完成4个中心村的绿化美化,村庄道路、园区道路、空隙地绿化率达到100%,农户庭院绿化率达到85%。创建2个以上市级绿化示范村。

林场和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金牛山等重点林区建设集体林场,落实机构和人员,并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规划建设森林公园,扩大森林公园面积。

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按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的要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抓好苗木花卉集中栽培区建设,建设3000亩花卉苗木基地;抓好桃、核桃、蓝莓、高钙果等地方特色经济林生产基地建设,每年发展1000亩,实施绿色、无公害、有机果品生产,打造经济林产业品牌;以森林资源、山地风貌、自然景观为依托,搞好金牛山森林公园等重点景区建设,打造南部山区森林生态旅游组团。

5.石马镇

荒山生态修复绿化工程。加快对现有荒山的绿化步伐,对宜林荒山,实行专业队造林、工程化管理,每年完成荒山造林2000亩以上,到2015年,基本完成荒山绿化任务。

骨干道路绿化工程。按照省道每侧林带宽度不低于30米,县乡道每侧林带宽度不低于20米的要求,对区域内的新建道路进行高标准绿化美化,对现有的绿化带进行改造提升,增补乔木树种,每年完成道路绿化3公里以上,到2015年,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达到85%以上。

水系绿化和湿地保护工程。结合河道治理和水网恢复,加快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护堤林、护岸林为主的生态水系建设。对太河水库上游实行以小流域为单元,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小流域综合治理,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水土保持能力;重点抓好淄河上游主要河流的绿化提升改造,加快五阳湖湿地公园建设。到2015年,完成河流绿化3公里以上,水岸绿化率98%以上。

镇村和工业园区绿化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省级生态镇、绿化模范单位创建,大力开展绿化美化,建设环镇林、围村林、环企林、镇村游园、园林小品等,提升镇、村、企业绿化水平。到2015年,完成1个中心镇、4个中心村的绿化美化,村庄道路、园区道路、空隙地绿化率达到100%,农户庭院绿化率达到85%。创建1个省级绿化模范镇、2个以上市级绿化示范村。

林场和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五阳山等重点林区建设集体林场,落实机构和人员,并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规划建设森林公园,扩大森林公园面积。

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按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的要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抓好苗木花卉集中栽培区建设,建设3000亩花卉苗木基地;以森林资源、山地风貌、自然景观为依托,搞好五阳湖湿地公园、五阳山森林公园等重点景区建设,打造南部山区森林生态旅游组团。

6.八陡镇

森林进城工程。立足区域自然环境和地方文化特色,对黑山公园等原有绿地进行高标准升级改造;按照500米服务半径的要求,抓好城区游园绿地建设和升级改造;开展城市绿荫行动,采取植树增绿、破硬造绿、垂直覆绿等措施,对城区中的道路、公园、庭院小区、硬化广场停车场、围墙栏杆等实施增绿工程。确保到2015年,每年新增园林绿地15公顷。

荒山生态修复绿化工程。加快对现有荒山的绿化步伐,对宜林荒山,实行专业队造林、工程化管理,每年完成荒山造林1000亩以上,到2015年,基本完成荒山绿化任务。

骨干道路绿化工程。按照省道每侧林带宽度不低于30米,县乡道每侧林带宽度不低于20米的要求,对区域内的新建道路进行高标准绿化美化,对现有的绿化带进行改造提升,增补乔木树种,每年完成道路绿化2公里以上,到2015年,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达到85%以上。

水系绿化和湿地保护工程。结合河道治理和水网恢复,加快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护堤林、护岸林为主的生态水系建设。重点抓好孝妇河上游主要河流的绿化提升改造。到2015年,完成河流绿化3公里以上,水岸绿化率98%以上。

镇村和工业园区绿化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省级生态镇、绿化模范单位创建,大力开展绿化美化,建设环镇林、围村林、环企林、镇村游园、园林小品等,提升镇、村、企业绿化水平。到2015年,完成1个中心镇、4个中心村、1个工业园区的绿化美化,村庄道路、园区道路、空隙地绿化率达到100%,农户庭院绿化率达到85%。创建2个以上市级绿化示范村。

林场和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仲临路以南等重点林区建设集体林场,落实机构和人员,并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规划建设森林公园,扩大森林公园面积。

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按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的要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发展木质家具、板材加工等木材加工业。

7.白塔镇

森林进城工程。立足区域自然环境和地方文化特色,对太阳山植物园等原有绿地进行高标准升级改造;按照500米服务半径的要求,抓好城区游园绿地建设和升级改造;开展城市绿荫行动,采取植树增绿、破硬造绿、垂直覆绿等措施,对城区中的道路、公园、庭院小区、硬化广场停车场、围墙栏杆等实施增绿工程。确保到2015年,每年新增园林绿地15公顷。

荒山生态修复绿化工程。加快对现有荒山的绿化步伐,对宜林荒山,实行专业队造林、工程化管理,每年完成荒山造林1000亩以上,到2015年,基本完成荒山绿化任务。

骨干道路绿化工程。按照国道、区县之间的主要道路每侧林带宽度不低于50米,省道每侧林带宽度不低于30米,县乡道每侧林带宽度不低于20米的要求,对区域内的新建道路进行高标准绿化美化,对现有的绿化带进行改造提升,增补乔木树种,每年完成道路绿化2公里以上,到2015年,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达到85%以上。

水系绿化和湿地保护工程。结合河道治理和水网恢复,加快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护堤林、护岸林为主的生态水系建设。重点抓好孝妇河上游主要河流的绿化提升改造。到2015年,完成河流绿化3公里以上,水岸绿化率98%以上。

镇村和工业园区绿化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省级生态镇、绿化模范单位创建,大力开展绿化美化,建设环镇林、围村林、环企林、镇村游园、园林小品等,提升镇、村、企业绿化水平。到2015年,完成1个中心镇、4个中心村、2个工业园区的绿化美化,村庄道路、园区道路、空隙地绿化率达到100%,农户庭院绿化率达到85%。创建2个以上市级绿化示范村。

林场和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太阳山等重点林区建设集体林场,落实机构和人员,并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规划建设森林公园,扩大森林公园面积。

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以森林资源、山地风貌、自然景观为依托,搞好太阳山公园等重点景区建设。

8.山头街道

森林进城工程。立足区域自然环境和地方文化特色,实施文姜公园续建、万松山公园建设等园林工程;对原有绿地进行高标准升级改造;按照500米服务半径的要求,抓好城区游园绿地建设和升级改造;开展城市绿荫行动,采取植树增绿、破硬造绿、垂直覆绿等措施,对城区中的道路、公园、庭院小区、硬化广场停车场、围墙栏杆等实施增绿工程。确保到2015年,每年新增园林绿地10公顷。

荒山生态修复绿化工程。加快对现有荒山的绿化步伐,对宜林荒山,实行专业队造林、工程化管理,每年完成荒山造林2000亩以上,到2015年,基本完成荒山绿化任务。

骨干道路绿化工程。按照高速公路、国道、区县之间的主要道路每侧林带宽度不低于50米,省道每侧林带宽度不低于30米,县乡道每侧林带宽度不低于20米的要求,对区域内的新建道路进行高标准绿化美化,对现有的绿化带进行改造提升,增补乔木树种,每年完成道路绿化3公里以上,到2015年,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达到85%以上。

水系绿化和湿地保护工程。结合河道治理和水网恢复,加快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护堤林、护岸林为主的生态水系建设。重点抓好孝妇河上游主要河流的绿化提升改造。到2015年,完成河流绿化3公里以上,水岸绿化率98%以上。

镇村和工业园区绿化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省级生态镇、绿化模范单位创建,大力开展绿化美化,建设环镇林、围村林、环企林、镇村游园、园林小品等,提升镇、村、企业绿化水平。到2015年,完成4个中心村、1个工业园区的绿化美化,村庄道路、园区道路、空隙地绿化率达到100%,农户庭院绿化率达到85%。创建2个以上市级绿化示范村。

林场和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博石路两侧等重点林区建设集体林场,落实机构和人员,并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规划建设森林公园,扩大森林公园面积。

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以森林资源、山地风貌、自然景观为依托,搞好樵岭前森林公园、淋漓湖湿地公园等重点景区建设。

9.城东街道

森林进城工程。立足区域自然环境和地方文化特色,实施东紫游园建设等园林工程;对峨嵋山文化公园、明园等原有绿地进行高标准升级改造;按照500米服务半径的要求,抓好城区游园绿地建设和升级改造;开展城市绿荫行动,采取植树增绿、破硬造绿、垂直覆绿等措施,对城区中的道路、公园、庭院小区、硬化广场停车场、围墙栏杆等实施增绿工程。确保到2015年,每年新增园林绿地3公顷。

骨干道路绿化工程。对区域内的新建道路进行高标准绿化美化,对现有的绿化带进行改造提升,增补乔木树种,每年完成道路绿化2公里以上,到2015年,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达到85%以上。

水系绿化和湿地保护工程。结合河道治理和水网恢复,加快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护堤林、护岸林为主的生态水系建设。重点抓好孝妇河上游主要河流的绿化提升改造。到2015年,完成河流绿化3公里以上,水岸绿化率98%以上。

镇村和工业园区绿化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省级生态镇、绿化模范单位创建,大力开展绿化美化,建设环镇林、围村林、环企林、镇村游园、园林小品等,提升镇、村、企业绿化水平。到2015年,4个中心村、1个工业园区的绿化美化,村庄道路、园区道路、空隙地绿化率达到100%,农户庭院绿化率达到85%。创建2个以上市级绿化示范村。

林场和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莲花山等重点林区建设集体林场,落实机构和人员,并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规划建设森林公园,扩大森林公园面积。

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以森林资源、山地风貌、自然景观为依托,搞好莲花山森林公园等重点景区建设。

10.城西街道

森林进城工程。立足区域自然环境和地方文化特色,对世纪广场、博山人民公园等原有绿地进行高标准升级改造;按照500米服务半径的要求,抓好城区游园绿地建设和升级改造;开展城市绿荫行动,采取植树增绿、破硬造绿、垂直覆绿等措施,对城区中的道路、公园、庭院小区、硬化广场停车场、围墙栏杆等实施增绿工程。确保到2015年,每年新增园林绿地2公顷。

骨干道路绿化工程。对区域内的新建道路进行高标准绿化美化,对现有的绿化带进行改造提升,增补乔木树种,每年完成道路绿化2公里以上,到2015年,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达到85%以上。

水系绿化和湿地保护工程。结合河道治理和水网恢复,加快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护堤林、护岸林为主的生态水系建设。重点抓好孝妇河上游主要河流的绿化提升改造。到2015年,完成河流绿化2公里以上,水岸绿化率98%以上。

镇村和工业园区绿化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省级生态镇、绿化模范单位创建,大力开展绿化美化,建设环镇林、围村林、环企林、镇村游园、园林小品等,提升镇、村、企业绿化水平。到2015年,4个中心村、1个工业园区的绿化美化,村庄道路、园区道路、空隙地绿化率达到100%,农户庭院绿化率达到85%。创建2个以上市级绿化示范村。

(三)森林资源保护

按照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到2015年要创建为省级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示范单位。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按照15个自然村或每5000亩连片森林设1个监测点的标准,建立健全监测网络,按照市林业局对我区下达的“十二五”期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四率”指标要求,实施达标治理,积极推广环保无公害防治技术,到2015年,使生物防治推广率达到60%以上;对古树名木进行普查、登记造册,加强管理和保护,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严格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维护生物多样性。严格限额采伐制度,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规范木材经营加工和野生动物资源经营利用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确保到2015年,杜绝重大林木病虫害和森林火灾,严防外来生物入侵,无严重非法侵占林地、湿地及破坏森林资源、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等重大案件发生。(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二、区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任务目标

(一)负责我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传达区委、区政府创城工作意见和要求,与上级部门汇报沟通,制定分工方案,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完成工作任务;负责信息编报、日常接待、会议组织、档案整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督查,负责创建工作专题报道,组织区级以上新闻媒体搞好专题宣传报道,制作创建电视专题片、电视公益广告,迎检期间在主要道路、车站等制作大型宣传广告,在党报党刊开展专题专版,编辑印制宣传画册、光盘等,确保公众对创城工作的支持度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督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完成创城工作任务;开展市树市花的评选工作;加强对森林进城工程、荒山生态修复绿化工程、骨干道路绿化工程、水系绿化和湿地保护工程、镇村和工业园区绿化工程、林场和森林公园建设工程等重点绿化工程及林业产业工作的检查督导;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林政执法等三项工作,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突出生态园林特色,大力实施园林绿化工程,高标准完成文姜公园续建、汪溪湖湿地公园建设、五阳湖湿地公园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城市绿荫行动,建设林荫停车场,推广林荫路建设,推行双、多排行道树种植模式,增加城市林荫覆盖率;加强街头游园建设,增加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对张博路、张博附线、中心路、沿河路等道路实施升级改造;建立完善的绿地养护考核评价机制,保证绿地养护质量,全面实现绿地养护的精细化;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做到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到位;加大园林绿地保护力度,严格依法处理违法占绿、毁绿行为。确保到2015年,全区新增造林面积6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59%以上;增加园林绿地180公顷,实现城区内任意一点500米半径内有一处休闲绿地,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6.44%,绿地率达到38.3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9平方米。(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市政园林局)

(二)将城市森林、生态园林作为城市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公益力量参与的投入机制,城市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列支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专项经费,切实保证创城工作资金需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组织区级以上新闻媒体搞好创建工作专题宣传报道,制作创建电视专题片、电视公益广告,在党报党刊开展专题专版,确保公众对创建工作的支持度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配合做好市树市花的评选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广播电视局)

(四)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创建,广泛开展绿地和树木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及其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市政园林局)

(五)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和跟踪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到位,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开展城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为建设和发展城市森林提供科学依据。完善绿色图章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保证城市绿量,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单位绿地达标率达到100%。实施闲置地临时绿化建设工程,充分利用已实施拆迁但未建设的地块、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后两年不能动工的地块,大力实施以植树为主的绿化建设,到2015年,全区闲置地绿化率要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市政园林局)

(六)对涉及迎检的地域、道路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做好迎检活动期间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

(七)每年举办5次以上区级生态科普活动。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自然保护区等开放区设专门的科普小标识、科普宣传栏、科普馆等生态知识教育设施和场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市政园林局)

(八)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对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进行保护,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注重郊区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与健身、休闲、采摘、观光等多种形式的生态旅游相结合,积极发展森林人家,建立特色乡村生态休闲村镇。(责任单位:博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区林业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分局、区旅游局)

(九)加强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森林覆盖率达75%以上,划定城市蓝线,蓝线的管理和实施符合《城市蓝线管理办法》,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沿岸林木绿化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

(十)公路等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因地制宜开展乔木、灌木、花草等多种形式的绿化,林木绿化率达到95%。(责任单位:区市政园林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

(十一)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和信息发布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对城市园林绿化实施动态监管。大力实施科技兴绿,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申请、立项、实施一批科研项目,并做好成果推广应用。加强节约型园林科研力度,着重在雨水收集、中水回用、天敌昆虫和微生物农药应用、废旧材料循环利用等方面做好研发和推广。加强能源节约,充分利用风能、太阳能、水能等非化石能源,确保2015年可再生能源使用比率达到10%以上。(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林业局、区环保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政园林局)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按时高质量完成各自的创建任务。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投入上、政策上向创城工作倾斜,确保2015年森林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生态建设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价标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加大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资金投入,保障创建工作需要。区政府将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对创建工作的主要指标进行考核,对工作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全区创建工作进度的进行通报批评。

 (2013年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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