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春季气候干燥,大风天气多,野外用火大幅增加,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事故。为切实保护全区森林资源,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现就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春季是森林火灾的高发季节,也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期。前期我区雨雪充沛,林区湿润,森林防火形势比较平稳,容易产生麻痹心理。但随着气温升高,大风天气增多,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加之春耕生产、野外旅游渐入高潮,林区用火大幅增加,发生森林火灾可能性大大增强,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里,立即行动起来,对森林防火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针对春耕生产、野外踏青、景区旅游、上坟烧纸等活动,加大防范和严管火源力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将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工作早部署、物资早准备、措施早落实、人员早培训,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二、严格防范,全面提升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能力

各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将防火工作关口前移,把科学管理野外用火作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环节,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护林员、瞭望人员和防火队员要全部上岗到位,监测、瞭望火情,对主要景区、公路、墓地周边的杂草进行清理,在主要林区、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安排专人把守,严禁在林内用火。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依法管理和打击林区违规用火行为。要逐一与林区住户、经营者、坟主、责任田承包者落实防火责任。充分发挥各村积极性,利用村民大会、广播、张贴通告、发放明白纸等形式,不断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科学规划,认真组织开设森林防火阻隔带,在墓地集中区修建祭祀焚烧炉,教育群众文明祭祀。各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森林消防监督和管理职能,到所挂包单位明查暗访,督促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林场、园林、旅游等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森林火灾隐患的监督检查及消除工作,确保主要林区、风景区安全。

三、严阵以待,及时扑灭森林火灾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按规定组建20~30人的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并配足配齐扑火设施和人身装备,搞好值班、巡查、备勤,夜间要保证6~10人值班,一旦发现火情,要快速集结,坚持小火大扑,集中专业防火队伍迅速处置,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绝不能使小火酿成大灾。加强护林员队伍和森林防火扑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培训和实战演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扑火技能,确保不出现人身伤害事故。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继续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属地化管理负责制,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的森林防火总指挥,要对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发生火灾时,分管负责人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指挥扑火工作;火险比较重大时,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现场指挥扑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与领导带班制度,及时调度处理各种紧急情况。要继续把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区防火办将对各镇、街道、开发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与抽查,并按要求进行考核奖惩。

(2013年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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