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强化监管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了“总体平稳、逐步向好”的发展态势。但当前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制约因素仍比较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十分艰巨。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努力实现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1.强化农资市场整顿。继续组织实施种子、肥料、农兽药等重点农资的专项整治,对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和农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取缔不具备法定资质条件或整改不到位的农资生产经营业户,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违禁药品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查严处,从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巩固农药经营“两项制度”和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行动成果。2012年,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禁止销售使用“两项制度”已在全区实现全覆盖。2013年,要着力抓好“两项制度”的规范落实,重点规范登记程序,提高经销企业和产品备案率,继续保持经营农药登记备案率100%,及时公开登记信息。同时,继续强化对高毒、禁限用农药的监管,进一步规范经营和使用行为。继续加强兽药经营店GSP规范化经营及经营许可证审批的监督管理工作,严禁经营店非法销售假劣兽药,确保兽药的质量安全。继续推进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的备案登记工作,强化对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物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3.组织实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农业部和省、市、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制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春、夏、秋等农资使用高峰季节的打假专项行动。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有部署、有检查、有督导、有总结。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大案要案。

4.排查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结合我区实际,对农产品、畜产品、林果、渔业生产的生产和贮藏保鲜等各环节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韭菜生产、苹果生产、白菜贮藏等重点区域,要加强排查力度,对排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防控整改措施,及时进行科学处置,力争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推行标准化生产,着力推进基地建设上档次、上水平

5.加快瓜菜果茶食用菌等食用农产品标准推广使用。生产管理标准是推行标准化生产的基础,为使瓜菜果茶食用菌等主要食用农产品生产有标可依,加快标准的集成转化和推广应用,农业、畜牧、林业、水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我区实际,尽快制定简明技术手册或明白纸,发放到镇(街道、开发区)监管站(办)、各生产企业、合作社和种养殖户手中。

6.强化标准化基地建设,着力上档次、上水平。按照“龙头+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巩固、扩大基地建设规模,不断提高瓜菜果茶食用菌等食用农畜产品基地化、组织化和标准化程度。要着力提高基地建设水平,在“十有”基础上努力达到“五要”标准,即:一要责任到位,有明确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和生产技术负责人;二要按标准组织生产,标准要健全并确保落实;三要规范生产记录,生产管理活动有据可查;四要实行产地准出检测,做到产品每出必检,检测记录保存2年以上;五要通过质量认证,基地产品要做到有品牌、有认证,实行品牌化经营。2013年全区达到“五要”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达到总量的60%以上。

7.扎实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及使用监管工作。要不断提高食用农产品认证覆盖程度,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广泛宣传,积极推动,将认证的重点转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认证上来,确保“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率达到35%以上。继续实行“三品一标”认证奖励扶持政策,提高生产单位发展“三品一标”认证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对认证产品的监管力度,严格程序,提高门槛,严把申报关和认证质量审核关。逐级建立认证产品的产地、产品档案,切实加强对认证企业和认证产品的动态监督管理,坚决维护好“三品一标”的良好社会形象和信誉。同时,组织部分企业参加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展会活动,拓宽宣传渠道。

三、加大监测监督力度,依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

8.完善镇级监管机构建设。目前各镇(街道、开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框架已初步建立起来,但离发挥职能作用差距很大。要按照每个镇级监管机构“至少要有2-3名专业技术人员、2-3套速测仪器、1间检测用房以及督导、巡查、抽样、办公的设施设备”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充实监管人员,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素质培训,尽快形成监管服务能力。

9.全力做好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在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农畜产品、林果、水产品自检的同时,根据各级农业、畜牧等主管部门的监测计划,全面做好迎检准备,协调有关基地和市场配合做好抽样等工作,确保检测合格率保持高水平。

10.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进一步健全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管体系,整合农业、工商、畜牧、质监、公安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兽药、肥料、种子监督抽查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由区农业、畜牧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2013年,农畜产品、林果、渔业执法工作要在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监管的同时,重点向生产环节延伸,全力做好农产品基地生产标准的落实、生产记录的规范、农产品检测的开展和“三品一标”认证标志标识使用等方面的监管。

四、强化应急能力建设,科学应对突发问题

11.健全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细化操作手册,将应急处置措施细化到单位、落实到岗位。建立反应快速、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强化应急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12.强化舆情监测。高度重视舆情监测,及时核查媒体反应的问题,科学分析和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技术咨询、决策参谋、热点解读、科普宣传等工作,主动做好热点问题解读和科普宣传,避免问题发酵,造成消费恐慌。

五、强化培训,提高监管队伍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素质                                                                                  

13.强化队伍培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队伍培训力度,提高各级监管、检测及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尽快建立素质高、业务通、专业精、相对稳定的专业队伍。

14.强化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培训。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农产品批发市场负责人以及果菜种植大户、养殖户等的培训,重点培训相关法规规定、文件精神及标准化生产、农药肥料、兽药使用知识等,提高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法律意识、质量安全意识以及科学生产管理技能。

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15.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博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相关部门要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全力加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

16. 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农业部门、检测单位要加大对基地的监督管理和检测力度,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畜牧部门要加强畜禽生产中使用违禁药物的监督检查和检测工作,逐步建立起规模养殖、清洁生产的无公害畜产品示范基地;质监部门要严格监督农产品的加工、包装过程,切实杜绝在加工渠道出现问题;药监部门要继续加强对餐饮渠道农产品的监管,确保餐桌上不出任何问题;工商部门要进一步整顿农产品销售市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维护好市场秩序;农开办要切实做好认证品牌的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好博山有机农产品品牌;供销社要加强源头管理,严把进货关、运输关、仓储关、销售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保障。

17.重视加强新闻宣传。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让更多消费者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当地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农业部门监管的法定职责,宣传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工作措施,并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新闻媒介作用,及时通报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增进广大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了解。

 

 (2013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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