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标题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区防汛抗旱指挥体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文机关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博政办字〔2019〕39号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19-1692273
成文日期
2019-06-17
发文日期
2019-06-1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有效性
有效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全区防汛抗旱指挥体制
有关事项的通知
博政办字〔2019〕3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防汛抗旱指挥体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9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省防汛抗旱指挥体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44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全区防汛抗旱指挥体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适应今年防汛抗旱工作需要,统筹考虑机构改革划转衔接等情况,自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底,区防汛抗旱指挥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过渡期。过渡期内,对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进行调整,指挥部办公室由设在区应急局暂时调整为设在区水利局,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区水利局、区应急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过渡期后,指挥部办公室设置仍按照部门“三定”规定执行。
指挥部设在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城市防汛抗旱办公室维持不变。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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