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博山区人民政府

博山区人民武装部

关于调整博山区民兵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政字〔2022〕2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持续加强对民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区人武部研究决定,对博山区民兵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公布如下:

      : 朱玉友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  徐兴文  区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牟维东  区人武部政治委员

副 组 长: 宋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马希海  区人武部副部长

      员:      区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闫秀珍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    区委统战部副科级干部

 王长波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玉强  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张    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赵海波  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

 孙启钊  区公安分局一级警长

 王巧霞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穆文剑  区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

 刘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段红泉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王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陈青云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肖方亮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吕立新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

 李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立波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邵士忠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汝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蒋    区统计局副局长

 王福涛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房    区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李志祥  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

 齐盛彬  区人武部保障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民兵工作的政策指示。研究制定我区民兵工作执行意见和具体措施,落实有关制度,检查督导基层工作,掌握全区民兵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武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博山区民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博山区人民政府  博山区人民武装部

20224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博山区民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组织部: 协助落实党管武装制度,将民兵工作纳入第一书记党管武装工作述职内容;组织指导基层武装部党管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兵预建党组织工作;协助做好党员实力调查统计;共同抓好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选拔配备、资格认证、业务培训工作;协助组织全区专武干部集训。

区委宣传部:协助开展民兵工作宣传和民兵思想政治教育,挖掘和培塑新时代民兵和专武干部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工作的良好氛围;协助抓好本领域本系统民兵队伍建设。

区委统战部: 协助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所属企业的人员、装备等相关潜力调查;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在相关非公有制企业建设民兵队伍。

区发展和改革局:协调将民兵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协助开展相关领域的人员、装备等潜力调查;协助组织民兵建设中重要装备物资的调整配备和预征预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协调落实国有企事业单位、军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编建民兵政策激励措施,将企业民兵工作纳入企业公共信息评价体系和主体信用档案;协助制定民兵优待政策;与有关部门搞好民兵编建任务对接。

区教育和体育局:协助开展民兵潜力调查、民兵学历审核等工作。

区科学技术局:协助开展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产业从业人员和军民通用装备等相关潜力调查;协助抓好装备维修等民兵分队建设。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协助开展工业行业、信息产业等人员、装备、企业相关潜力调查;协助抓好无线电管理民兵分队建设。

区公安分局:协助做好常住和流动人口户籍、从业情况身份证明及车辆、无人机装备等相关潜力调查;指导落实民兵政治考核工作;协助制定民兵优待政策;会同用管部门做好民兵工作网络舆情监控、指导工作,依法依规协调处置网上负面信息。

区民政局:协助开展社会组织人员潜力调查;协助抓好社会组织等领域民兵工作。

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开展民兵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法律服务机构解决国防动员民事纠纷;协助开展相关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协助抓好本领领域本系统民兵队伍建设。

区财政局:筹措落实民兵工作经费;做好民兵经费的预算划拨和调整工作;研究建立和落实民兵优待、抚恤等经费保障政策措施;协助开展区属企业人员、装备等相关潜力调查;协助抓好重点企业人民武装部建设;协助抓好区属企业民兵队伍建设。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民兵队伍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民兵职业技能评价;督导编兵单位落实民兵在参加训练和执行任务期间应当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人员、装备等资源潜力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兵编建任务对接;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好本领域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与相关民兵队伍建设;协助抓好交通运输等民兵分队建设;协助制定民兵优待政策。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开展相关潜力调查;协助抓好本领域本系统民兵队伍建设;协助制定民兵优待政策。

区农业农村局:协助开展本领域本系统人员、装备等相关潜力调查。

区文化和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民兵工作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工作的良好氛围;协助制定民兵优待政策。

区卫生健康局:协助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人员、装备等相关潜力调查;指导民兵体格检查工作;协助制定民兵优待政策;协助抓好医疗救护等民兵分队建设。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助开展退役军人相关潜力调查;协助制定民兵优待政策,落实民兵优待、抚恤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民兵组织整顿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协助开展应急系统人员、装备、物资等相关潜力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将民兵应急力量有效衔接全区应急专业力量统筹建设,建立完善组织指挥、力量使用、情报共享等机制;将民兵应急专用装备纳入地方应急管理保障体系,配套完善民兵逐行抢险救灾、专业救援、安保维稳装备器材;会同有管部门抓好民兵组织整顿工作。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协助开展已登记市场主体等相关潜力调查;协助制定民兵优待政策。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开展特种设备等相关潜力调查;协助制定民兵优待政策。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助开展本领域本系统人员、装备相关潜力调查;会同有管部门抓好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和民兵队伍建设。

区统计局:协助开展民兵建设相关潜力统计调查。

区生态环境分局:协助开展相关潜力调查;协助抓好本领域本系统民兵队伍建设。

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协助开展相关潜力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抓好本领域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与相关民兵队伍建设。

区大数据中心:协助提供民兵建设相关潜力数据;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民兵大数据安全措施保障。

区人武部:抓好民兵军事训练;筹划组织民兵战备工作,制定民兵参与志愿保障作战和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方案计划,办理民兵兵力动用审批事宜;抓好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和专武干部训练等工作;牵头组织民兵组织整顿工作;抓好民兵工作潜力调查;抓好民兵组织建设工作,调整优化结构布局;组织军地相关部门做好民兵调整任务对接;指导落实队伍调整和人员编组;牵头抓好基层人民武装部、民兵基层建设;抓好专武干部队伍培训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党管武装制度;抓好民兵预建党组织、思想政治教育、民兵干部选配任免、先进典型宣传、优待抚和“双争”活动等工作;指导抓好专武干部选拔配备;会同有管部门抓好资格认证、履职考评工作;指导落实好民兵政治考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做好民兵装备、经费保障等工作;办理民兵相关经费核算业务,会同财务部门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军委财经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和管理;抓好民兵装备补充、调配、清点等工作,落实装备管理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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