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山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博政字〔2018〕108号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18-None
成文日期
2018-10-22
发文日期
2018-10-22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山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政字〔2018〕10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博山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2日
博山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探索垃圾收运处理新模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协同推进、有效衔接”的原则,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逐步引导农村居民自觉养成卫生、环保、生态、文明的生活习惯,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二)任务目标。2018年启动试点,开展宣传教育等前期工作。2019年在池上镇、源泉镇、石马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垃圾分类模式、处理技术、运行机制、日常管理、宣传培训、政策体系等方面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确定垃圾分类方法。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1.易腐垃圾。指可堆肥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内脏、零食碎末等生活垃圾,以及作物秸秆、枯枝烂叶、谷壳、残次水果等生产垃圾。
2.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等。
3.有害垃圾。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家电类、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
4.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二)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每户配两个一组的40L小型垃圾桶,分别投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同时,村内设垃圾分类宣传点,摆放240L垃圾桶,方便村民及保洁员分类投放垃圾。每村设立1处有害垃圾存放点。可回收物由村集体定期组织物资回收企业进行回收。
(三)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为村保洁员配备满足分类收集要求的运输工具,定时上门收集各户已分类垃圾,并实施二次分拣,运送至垃圾集中收集点。易腐垃圾由垃圾分类清运车运至机器制肥站。
(四)健全农村垃圾处理体系。易腐垃圾利用机器制肥站进行生物降解,生产有机肥。有害垃圾由专业资质企业按规定处理。其他垃圾压缩后送至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
(五)开拓“掌上终端”新模式。在村内建立便民服务站,为村民提供垃圾分类前端回收等服务,利用桑德公司自主研发的“好嘞”APP,实现村民手机下单,回收人员及时响应订单上门收取,方便居民随时处理家中废弃物。同时村民可以使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获得的积分在便民服务站直接兑换商品或者相应礼品。
(六)探索“互联网+”模式。借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桑德环卫公司的开放化环卫云平台,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等相关技术,通过智能设备连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涉及的人员数据、车辆数据、设备数据等,进行全过程的实时监管以及数据共享。通过桑德云平台的监控,大数据分析,统筹调配作业车辆,提高收集覆盖范围和运输设备水平。实时监控分类垃圾去向,创建信息化的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形成线路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运新模式。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8年10月-12月)
1.区级部署动员。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各项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
2.镇级广泛发动。试点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由各行政村两委参加的动员会,对生活垃圾分类作具体工作安排。制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牌、横幅、海报等在村内张贴,教育引导村民实行垃圾分类,改善村庄环境。牵头组织辖区内学校、企事业单位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学校师生、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3.村级积极行动。试点村组织召开村两委、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户主和家庭妇女会议,传达贯彻有关会议精神,建立村庄环境卫生公约,与所有农户签订遵规履约责任书,制定村规民约。建立村干部分片联系、党员直接联系农户制度,以网格化管理方式,加强帮助和指导,形成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和村民三级联动机制。
4.开展前期工作。深入开展基层调研,编制垃圾分类规划,根据试点需求采购垃圾处理设备、垃圾桶、垃圾清运车辆等,科学合理做好生活垃圾微生物处理站的选址工作。
(二)试点实施阶段(2019年1月-6月)
在试点乡镇生活垃圾微生物处理站,每个处理站配备清运车1辆。村庄按照每户1组(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桶各1个)标准配发40L垃圾桶,约4万组。每个村建设垃圾分类宣传点1处,每处配置240L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桶各1个,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处1处,有害垃圾存放点1个。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乡村配置标准,1:1配置240L垃圾桶,约5000个。由村内保洁员负责收集分拣工作,每个保洁员配置满足分类收集要求的运输工具1辆,约400辆。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7月-9月)
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基础上,引导村民和村集体出资出力共同承担一定的生活垃圾日常管理保洁义务。建立清晰明确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网络体系和管理机制。健全垃圾分类配套政策措施,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性运行机制。
四、责任分工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负责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的制定,组织领导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级文明单位评选考核项目。
团区委负责组织各级团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志愿者活动。
区妇联负责在全区广大妇女中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增强垃圾分类自觉性、养成垃圾分类习惯,通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巾帼流动红旗赛”等活动,助推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深入持久开展。
区发改局负责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项目立项工作。
区教体局负责组织落实教育系统的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等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加强中小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发挥“小手牵大手”。
区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等相关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牵头制定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分类标准等,指导各相关镇的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分类功能改造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建设。
区农业局负责监管农业垃圾处理以及农村生活垃圾生物处理后农用肥料的使用。
区林业局负责绿化、林业垃圾分类处理以及有机肥料的推广使用。
区卫计局负责做好卫生系统内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的分流管理,防止医疗垃圾混入到生活垃圾中。
区环保分局负责制定有害垃圾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收运处置有害垃圾,并做好有害垃圾的贮存、运输、处置监管工作。
区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酒店和旅游活动中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并对导游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区园林环卫局负责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分类的单位和试点村庄的垃圾分类投放;负责各类垃圾收集;协助做好检查督促及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垃圾分类人员的培训、信息收集、上报以及垃圾分类工作各类基础档案资料。
各相关镇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的配置和资金投入,组织落实上级下达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博山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组织协调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检查、考核。区园林环卫局具体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和试点镇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列入重点工作内容,有序推进。
(二)搞好教育培训。一是对垃圾分类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垃圾分类工作能力,更好地指导村民进行垃圾分类。二是实施“一村一月一课”培训活动,通过小课堂、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农村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做到应知应会。三是开展校园课堂教育活动,每个班级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课堂教育,培养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同时,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垃圾分类。
(三)建立考评机制。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点镇垃圾分类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础设施维护使用和管理、宣传发动、村民投诉、媒体曝光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区“四位一体、组群统筹、全域融合”考核,并定期通报。各镇建立周检查、月评比制度,每月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计分公示。
(四)建立长效运作机制。用足用好省级试点资金,区、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金,同时探索利用村级“一事一议”资金和社会资金参与办法,形成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村民激励机制,结合实际进行实用性、适用性、灵活性奖罚,实现“实施-监督-奖惩”的闭路循环机制。
附件:1.博山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博山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概算投资计划表
附件1
博山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聂玉彬(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 组 长:高 健(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张希民(区政府副区长)
黄向军(区政府副区长)
赵新年(区政协副主席,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夏艳华(博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区旅游局局长)
梁 科(团区委书记)
王祥娟(区妇联主席)
齐宝成(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边 胜(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闫秀珍(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李安兴(区发改局局长)
刘持庆(区经信局副局长,区煤管局局长)
张荣武(区实验中学党支部书记,区教体局局长)
李 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山头街道党工委书记)
郑志斌(区农业局局长)
陈建峰(区林业局局长)
亓志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徐志国(区环保分局局长)
罗福斌(区广播电视局局长)
闫秀伟(区卫计局副局长、区爱卫办主任)
穆 静(区园林环卫局副局长)
王学平(开发区域城镇镇长)
房 涛(开发区八陡镇镇长)
陈少勇(开发区白塔镇镇长)
任鸿星(池上镇镇长)
于芳文(源泉镇镇长)
史全祥(博山镇镇长)
辛 达(石马镇镇长)
崔 赟(山头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李栋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博山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概算投资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概算投资(万元) |
备注 |
1 |
生活垃圾微生物处理站 |
处理能力1吨/日,建设6座,每座费用120万元,含设备费用45万元、基建费用35万元、土地费用40万元 |
720 |
1px每个试点镇建设2座垃圾微生物处理站。 |
2 |
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点 |
建设80个,基本达到每村1个(包含宣传牌一处,240L垃圾桶4个) |
24 |
3000元/每个 |
3 |
240L垃圾桶 |
按城乡环卫一体化标准,试点镇需配240L垃圾桶约4000个 |
100 |
250元/个 |
4 |
40L垃圾桶 |
试点镇农村户籍户数约3万户,每户1组40L垃圾桶 |
150 |
50元/组 |
5 |
分类清运车 |
试点镇6座垃圾微生物处理站,每个站配1台 |
180 |
30万元/台 |
6 |
保洁员电瓶车 |
为试点镇村农村保洁员配备用于垃圾收集的电瓶车 |
200 |
试点镇村约400名农村保洁员,每台车约5000元 |
7 |
有害垃圾存放点 |
建设80个有害垃圾存放点,基本达到每村1个。 |
40 |
5000元/个 |
8 |
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处 |
每个示范村建设1处,共30处。每处占地约15平方,含智能垃圾分类桶一套,占地5平方,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宣传牌、柜台等若干,用于将可回收物积分兑换积分或奖品,推广微生物处理站生产的有机肥等。 |
135 |
每处建设费用3万元,智能垃圾分类桶1.5万元/套 |
9 |
运行管理 |
主要是垃圾微生物处理站、运输车人员工资、设备维修费以及掌上终端系统、“互联网+”云平台等 |
345.2 |
每个处理站配管理员4人,月薪3000元;司机1人,月薪4000元;维护费每站每年5万元,掌上终端系统100万元,“互联网+”云平台100万元。 |
10 |
宣传和其他费用 |
制作宣传牌,宣传标语,宣传册,垃圾分类公益广告等 |
100 |
|
合计 |
19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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