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繁荣发展夜间经济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博政发〔2020〕1号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20-1885109
成文日期
2020-01-20
发文日期
2020-01-20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繁荣发展夜间经济工作方案的通知
博政发〔2020〕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博山区关于繁荣发展夜间经济的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博山区关于繁荣发展夜间经济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的意见》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挖掘消费潜力繁荣发展夜间经济的实施意见》,繁荣发展我区夜间经济,挖掘消费潜力,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扩大消费供给,经区政府研究,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改造提升适宜夜间经济发展条件的重要街区及其周边环境,积极打造商业购物集中区、特色餐饮消费区、文体娱乐休闲区等夜间经济街区,大力提升夜间经济活力和规模,不断满足人民多层次消费需求。到2020年底,力争培育和建设5个以上特色鲜明、配套完善、消费活跃的夜间经济示范区域,为充分释放市民消费潜力、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突出夜间经济重点领域
1.商业购物。充分依托商业中心区、商业综合体等集中购物区域,加快实体零售业创新转型,加快发展融合网上购物和线下体验于一体的新零售业态,适当延长营业时间,提升顾客购物便利性,创造消费新体验。引导企业在商品结构、服务内容、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目标客群等方面突出专业性和针对性,提升夜间消费水平和档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特色餐饮。鼓励发展酒吧、茶餐厅、咖啡厅等高品位夜间休闲会馆,融入博山菜地方特色美食,形成以传统博山餐饮为主导,国内外餐饮品牌为补充的特色鲜明、风格迥异的餐饮格局。努力营造夜间餐饮休闲氛围,提升夜餐休闲品味和食品安全质量,推动夜间餐饮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文体娱乐。广泛开展文化惠民夜间消费活动,依托商业综合体、电影院、文化馆、书店、教育培训机构、健身俱乐部等文体娱乐休闲区域,重点推进文体娱乐领域的各类消费。鼓励各类文化娱乐、旅游休闲场所规范经营、特色发展,丰富活动内容、完善服务功能。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利用工会费等福利性资金为职工办理夜间运动健身消费卡,带动夜间运动健身服务消费。利用体育场馆、活动中心、社区健身广场、学校运动场等运动设施,鼓励发展灯光球场,促进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普及性广、市场空间大、适于夜间运动健身的服务项目或赛事项目,带动餐饮、购物等消费。(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抓好夜间经济重点区域
1.商业购物集中区。利用特信商城、银座商城、易达广场、百姓商厦、百纳商场,清梅居、景德东、久久超市等集中购物点,引导商家结合各自经营特点和消费对象,不断调整经营结构、经营业态,完善购物功能,延长营业时间等,充分满足居民和游客的购物休闲需求,推动夜间购物休闲消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特色餐饮消费区。以西冶街、白虎山路、珑山路东段、美食园、坤达国际公馆等商业街区及清梅居、聚乐村、翰林食府、江南人家、孝乡雅苑、海梦园、人立酒店等餐饮名店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中国鲁菜发源地”、“中国鲁菜烹饪之乡”、“中国鲁菜名城”等品牌形象,通过优化运营结构,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经营层次,努力营造夜间餐饮休闲氛围,打造博山特色美食消费区,推动夜间特色美食消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文体娱乐休闲区。依托博山陶琉博物馆、淄博人立琉璃艺术博物馆、陶琉大观园、西冶工坊等陶琉文化赏购体验地及禹王山居、三水源生态旅游度假区、五阳湖国家湿地公园、聂家峪、幽幽谷等文旅休闲地,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文化演出,举办音乐晚会、篝火晚会等,吸引年轻人夜间消费。鼓励各类教育综合体、教育培训机构、艺术培训机构、成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挖掘文化教育和人才市场设施资源,通过增强服务功能,完善设施配套,营造有品质、有特色、有亮点的消费环境,以夜间文化促进夜间经济发展。依托原山森林公园、博山公园、世纪广场、文姜广场、凤凰广场、工人文化宫等区域以及各类体育场馆、健身房、健身俱乐部等场所,不断丰富休闲健身等服务内容,规范管理,拓展夜间消费内涵,提高夜间经济增长点。(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打造夜间经济试点街区
1.培育夜间经济试点街区。重点推进西冶街、易达广场、三水源生态旅游度假区等试点街区。通过试点推进,各镇、街道积极培育申报布局合理、主业突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经营活跃的夜间经济特色示范街区,为符合条件的示范街区培育申报单位积极对上争取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培育夜间经济特色品牌。支持试点区域通过丰富街区服务功能、完善夜间经济配套设施、创新夜间经济经营模式等手段,培育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品牌,鼓励引导特色街区业户成立夜间经济发展联盟或协会,合力开展夜间经济特色街区主题活动品牌创建。对在全市、全省具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的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品牌或主题活动品牌,为品牌组织创建部门(单位)对上争取一定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优化夜间经济发展环境
1.适度放宽管制限定,适当延长经营时间。
夜间18:30后,对列入试点的区域及认定的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在不影响交通和公共安全、不造成噪声污染扰民的前提下,在规定区域内开展各类合法的经营促销活动,规范摆摊设点,发展夜市。对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在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消费。商家在确保用电安全的前提下,适当进行宣传、美化、亮化,以烘托营造夜间经济消费氛围。
积极引导试点街区和经认定的特色街区的各商家适当延长营业时间,春、夏、秋季夜间营业时间至少延长到23时。冬季夜间营业时间至少延长到22时。餐饮休闲街区的餐馆、酒吧、咖啡、休闲娱乐等企业的夜间营业时间可延长到24时,满足消费者对夜间消费不同时段的需求。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完善配套交通设施,完善商户经营配套。
合理规划夜间公交线路,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列入试点的区域和特色街区,合理安排夜间停车泊位,保障夜间消费主体的交通出行便利。积极引导市民采取自行车、电动车、出租车等便捷的出行方式,减轻夜间通行和停车负担。
充分考虑夜间经济特点,完善水电气供给设施,经营者自行配备污水、垃圾收集设备,由区有关部门集中收运处置;涉及产生餐饮油烟的,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炉具和油烟净化设施,确保相关经营活动规范有序、便民利民。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推进夜间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夜间经济各项工作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解决夜间经济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合力促进夜间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区推进夜间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规范管理
区推进夜间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夜间经济试点区域或认定的夜间经济特色街区所在镇、街道的调度管理。对各试点区域或认定街区,要坚持行业管理与行政监管相结合,积极推进诚信建设,规范商户经营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区相关职能部门要牵头完善针对夜间经济的公共安全、食品安全、区容秩序、卫生、质检、消防等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切实提升对夜间经济发展的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交警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扶持引导
对繁荣我区夜间经济做出突出贡献的特色街区,积极帮助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对认定的夜间经济特色街区所在地政府和管理机构(单位)的奖励。区级设立200万元的夜间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对于符合我区奖补政策的商业综合体、百货超市、文化场馆、餐饮酒店、特色经营业户等,给予一定的补贴奖励。大力开展技能培训服务,针对商品营销技能、特色小吃制作技巧、经营关系沟通能力等方面进行专业培训,不断丰富城市夜间经营品类,给广大创业者提供更多的夜间创业机会,进一步提升全区夜间经济活力。(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夜间经济中涌现的新人、新事、新业态、新模式和创新工作成效进行重点宣传,引导市民培育健康向上的夜间消费习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夜间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附件:博山区推进夜间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博山区推进夜间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聂玉彬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许 珂 区委常委、副区长、博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成 员: 赵新年 区政协副主席、区财政局局长
张荣武 区实验中学党委书记、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孙荣斌 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翟明阳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周建强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其亮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孙传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 栋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姜玉春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彪 区商务局局长
王 伟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持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岳峻峰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徐志国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高名栋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 峰 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杨雪莹 区服务业发展中心主任
魏其宁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高 旺 池上镇镇长
国先占 源泉镇镇长
任立国 博山镇镇长
梁 科 石马镇镇长
崔建涛 域城镇镇长
房 涛 八陡镇镇长
亓志伟 白塔镇镇长
李霄鹏 山头街道办事处主任
魏 猛 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乔学峥 城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博山区推进夜间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周建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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