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博政发〔2020〕5号

 

为深入贯彻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启动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一市(校)一策”编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鲁教职字〔2020〕4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鲁教职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启动大会部署,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系统设计我区职业教育体系框架、结构布局和运行机制,深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为我区现代化发展提供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总体目标

以服务我区“工业强区、文旅之都、生态城市”三大战略实施为目标,制定职业教育三年发展规划,即一年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园区建设,两年完成高中职院校布局规划,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在陶琉艺术、餐饮旅游、电子商务等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职业教育建设,形成普职相互融通、产教深度融合的职业教育发展新局面,全区职业教育规模结构更加合理,专业设置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契合,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高职院校整体布局。一是整合利用齐鲁医药学院(原博山校区)资源,推进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医院管理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学院建设,通过线上线下课堂对乡村医生进行免费培训,助力乡村振兴;二是依托我区陶瓷琉璃等传统产业优势,建设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淄博陶瓷学院,进一步增强高校教育资源与陶琉产业的交流与融合,为淄博陶琉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持。(牵头部门:区卫健局、区教体局;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域城镇政府、山头街道办事处)

(二)改善提升中职学校办学条件。统筹规划高中段教育资源,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在博山中学西侧新征土地38350平米(58亩)、新增建筑面积15000平米、投资0.7亿元(不含征地资金)建设淄博工贸学校新校区,2020年开工建设;实施职教高考制度改革,进一步促进普职相互融通,逐步提升职普比例。(牵头部门:区教体局;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域城镇政府)

(三)构建专业布局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市委、市政府科教赋能创新行动,对接新旧动能转换和四强产业需求,围绕我区“机电泵业、健康医药、汽车智造、新材料”四大产业发展特点,突出我区餐饮旅游、陶瓷琉璃等传统特色产业优势,重点建设机电一体化、新能源汽车、中西餐烹饪等相关优势专业,积极培育工艺美术(陶瓷方向)、旅游服务等传统特色专业,支持鼓励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紧缺专业发展,构建紧贴市场、紧贴产业、紧贴职业岗位需要的专业布局动态调整机制,全力打造淄博工贸学校的“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专业,争取入选省高水平中职专业(群)。(牵头部门:区教体局;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

(四)不断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不断加强对职业教育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动员各方力量支持职业教育项目建设,构建学校与政府、学校与行业和企业之间的协同发展机制,不断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依托我区“颜山英才”选拔管理平台,鼓励各类优秀人才、技术技能大师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传承和弘扬精益求精、锲而不舍的“工匠精神”。落实有关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待遇的相关规定,职业院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中,享受同等待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区企业全职工作的,依据省市相关政策及我区实际,给予相应奖励或津贴。加大技术技能人才就业创业支持力度,推进博山饮食文化研究院建设,在资金、场地、设备、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讲好职教故事、传播职教声音,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牵头部门:区教体局;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五)大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探索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在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中兼任职务,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代会代表等的人选。鼓励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激励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技术技能人才。落实技术技能人才休疗养制度,定期组织休疗养活动。积极参与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评选。做好各级有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和享受政府技能特殊津贴人员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及我区实际给予相应奖励或津贴。(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区政协、区工会、团区委、区人社局)

(六)落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以适应产业和就业需求为导向,在管理体制、专业设置、教师待遇、职称评聘、校企合作、教师招聘等方面,赋予学校更多自主权,制定《关于落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意见》,由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在相应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实行事后备案。人员招聘到位后,由区委编办进行备案登记,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理顺工资渠道。支持职业学校招聘引进首席技师、齐鲁工匠、技术能手、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等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牵头部门:区教体局;责任部门:区委编办、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七)深化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制定《博山区职业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允许职业学校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到我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5倍,职业学校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教学研究、技能大赛、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对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落实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的规定。(牵头部门:区人社局;责任部门: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八)加快推进教师招聘制度改革。落实职业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财政经费,职业学校新进专业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制定《博山区职业学校优秀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吸引业界优秀人才担任专任教师,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企业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兼职教师纳入其业绩考核评价,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牵头部门:区人社局;责任部门:区教体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九)着力提升职业学校管理水平。深化职业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构建职级晋升考评机制,不断提升校长的职业意识和专业发展,促进校长职业化进程和专业化发展;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管理水平提升体系,鼓励职业教育管理队伍参加国培、省培等提升培训活动,创造条件让职业教育管理队伍到优质校、特色校交流学习、挂职锻炼。支持淄博工贸学校建设成为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五位一体”的高水平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不断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鼓励学校、行业、企业共建技术研发和推广服务中心。(牵头部门:区教体局;责任部门: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

(十)全面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主动对接我区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支持职业学校参与修订国家、省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大力提倡职业教育教学手段改革,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完善职业学校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体系,研究开发各专业“立体教材”,建设新型活页教案、工作手册,配套开发信息化课程资源。深化“三教”改革,促进书证融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力争建设5门以上在线开放精品课程。抓好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鼓励职业学校学生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高就业创业本领。(牵头部门:区教体局;责任部门:区人社局、区大数据局)

(十一)切实做好“职教高考”工作。落实“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制度,推行就业、升学“双轨”育人模式,做好职业学校的升学指导工作,为学生依照兴趣和禀赋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长搭建成长渠道。指导职业学校主动适应专业类目调整和考试科目分值调整,让更多中职学生抓住学业晋升和技术技能提升的机会,为高等院校输送更多优质生源。激励职业学校承办、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和创业创新大赛,抓住技能大赛优秀人才接受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学习和发展提供助力和支持。(牵头部门:区教体局;责任部门:区人社局)

 (十二)规划建设高素质“双师型”队伍。不断加大职业学校师资培训力度,制定实施职业学校教师培训、技能培养规划,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为职业学校教师素质培养打通通道和提供支持。通过教师技能大赛、教学能力大赛等赛项,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培养一批能够改进企业产品工艺、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骨干教师。加强职业学校与高等院校、大型企业的联系,创造条件让“双师型”教师到企业兼职或阶段性任职,鼓励职业学校教师加入到更高级别行业协会组织,促进学校与行业企业的交流合作,到2022年我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80%。(牵头部门:区教体局;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十三)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教科研水平。不断加强和培育职业教育教科研队伍,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活动,激励教师主动参与我区经济、人力资源和企业技术开发等方面的研究,提高职业教育教科研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聘请一线优秀教师、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研员,形成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教研员队伍,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教科研体系。激励职业学校筹建名师工作室,引领全体教师在教学理念、教学技能、科研能力等方面全面提升。(牵头部门:区教体局;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商务局)

(十四)统筹规划全区实训基地建设。按照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原则,鼓励行业企业投资参与共享实训基地建设,为学校提供设备、资金、技术支持,指导学校进行实训基地的仿真建设,鼓励校企联合开发专业教学资源库、共同建设产品研发中心等贴近企业生产实际的联合项目。依托我区机电产业园区“5D智慧谷”和淄博陶瓷学院的资源优势,规划建设我区共享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依托淄博工贸学校专业发展优势,规划建设我区电子商务研发中心。(牵头部门:区工信局;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商务局)

(十五)强化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参与或举办职业教育,通过引企入校、引校入企等方式实现校企深度合作,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鼓励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合订单式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着重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结合我区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定位,牵头组建“淄博烹饪职教集团”,共同促进学生专业发展,联合进行产品研究开发,实现职业教育资源共享和功能拓展。(牵头部门:区工信局;责任部门: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审计局、区税务局)

(十六)落实职业学校育训并举法定职责。区政府牵头整合应急、人社、农业、交通、商务、服务业发展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的社会培训资源,在淄博工贸学校挂牌建立“博山区职工教育培训基地”,发挥学校专业优势和公共实训功能,大力开展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助力培养“百万工匠”后备人才,面向企业职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残疾人等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不断丰富职业教育培训形式和培训资源,满足群众多方面多层次教育需求,年培训规模达到18000人,助推学习型城市建设。(牵头部门:区教体局;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十七)认真学习国际交流合作经验。对标先进,借力发展,鼓励职业学校积极参加职业教育国际论坛,认真学习对外交流合作典型经验,依据我区产业结构特点和学校专业开设情况,尝试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学习,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方式改变,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牵头部门:区教体局;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商务局)

(十八)强化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健全政府、行业、个人、社会共同参与的基础能力建设多元投资机制,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化解公办职业院校债务。探索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逐步提高公办中职学校生均拨款标准。支持学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实习实训及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提升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水平。(牵头部门:区财政局;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人社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关于山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发挥好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议事协调职能和职业学校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确保职业教育正确方向,确保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加强职业学校党的建设,健全组织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领导和促进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建设。(牵头部门:区委教育工委;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团区委)

(二)加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督导检查。成立由区委书记和区长共同担任组长,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和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教体局局长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作;成立由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牵头的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进一步落实政府和行业部门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把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尽职到位。落实每季度调度一次工作进度,每半年督查一次工作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进度迟缓的,采取书面说明、约谈、通报等措施限期整改。(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教体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三)加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政策保障。把促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作为对全区各有关部门、行业和单位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评价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部门、行业、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确保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营造职业教育良好发展环境,引导全社会树立重视职业教育的理念,切实提高我区职业教育的创新发展。(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教体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附件:1.提质培优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任务清单

            2.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重点突破项目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

 

附件1

 

博山区提质培优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任务清单

 

 

附件2

 

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重点突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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